分享:如何有效挽回驳回商标权利!!!

相信很多朋友,在申请商标时,有时会很遗憾的收到商标的驳回通知书,这代表着这个商标被驳回了。那我们有没有办法再去争取拿到这个商标权利了?
其实在每一份驳回通知书里面就有这么一段话:根据《商标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商标注册申请人如果对本驳回决定不服,可以自收到本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那我们就可以发现,我们还有一种方式可以争取商标权利,那就是驳回复审。而且,驳回复审是挽回商标权利的唯一救济途径。

下面我来来看看,如何做驳回复审,它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1. 驳回商标注册申请复审申请书

  2. 商标评审代理委托书、

  3. 驳回通知书、

  4. 主体资格证明、企业简介、

  5. 商标使用过程中的证据材料(广告、发票、合同等)。

对于商标复审成功率,主要是参照驳回通知书分析:

  1. 申请商标是否独创,构思新颖,内涵丰富,具备商标应有显著性和识别性。

  2. 申请商标与引证商标是否构成要素、呼叫、外观等方面的明显区分

  3. 申请人是否将申请商标投入商业使用,并且经历过长期使用、广泛宣传,已经与申请人建立了唯一对应关系。

如果是满足上述分析的,商标复审通过率是比较高的。
我们来看一个案例:

  申请商标:

  引证商标:

  我们通过分析撰写复审理由:

1

充分描述三者的区别:申请商标与引证商标存在构成要素、呼叫、外观等方面明显区别,并且在视觉上有明显的差异。对喜帘帘的LOGO进行了含义阐述,明确的指出了构成要素、设计风格不同。

2

收集提交了使用证据来证明申请商标已经投入商业使用中,并且经过广泛宣传,形成了唯一对应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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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以上分析递交复审后:商标局审查员也是认同了我方理由,对商标予以初步审定。
总结

有遇到商标申请被驳回了,如果您喜欢这个商标,对您有商业价值,那就不要放弃,只要我们撰写出相对应复审理由,我们就可以争取挽回商标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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