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为什么要全类注册,看“背背佳”商标就知道了

关于背背佳的品牌,相信80后90后的朋友们应该不会陌生,这款“矫正带”曾经红遍中国大江南北,一句“让孩子赢得未来”的广告语,让无数家长争相购买,可谓红极一时。

如此家喻户晓的一个品牌,似乎可以获得超出其商标注册范围的保护。然而事实并非如此,当他人在其他类别注册背背佳商标时,背背佳商标权人对其提起无效宣告,却没有得到商评委的支持。

各种缘由,让我们一探究竟。

2017年7月21日,上海享康健身器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享康公司)申请的第16329232号“背背佳”商标(以下称争议商标)注册成功,核定使用在第21类“家用器皿;磁疗杯;瓷、陶瓷、陶土或玻璃艺术品;非医用喷雾器;个人用除臭装置;梳;牙刷;保温瓶;手动清洁器具;除蚊器”商品上。

2019年05月29日橡果信息科技(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橡果公司争议商标损害背背佳驰名商标权益、造成消费者误认等理由,请求宣告争议商标无效。并提交了百度百科关于“橡果国际”的介绍资料、“互动百科关于“背背佳”介绍、申请人商标注册证据、有关“背背佳”的媒体报道资料等宣传材料、产品生产及销售合同、发票以及年度审计报告及纳税证明等证据

引证商标

  1. 商评委认为,橡果公司在案证据不足以证明在争议商标申请注册日前,橡果公司引证商标经宣传使用已为消费者所熟知,具有为相关公众所熟知商标所应有的广泛影响力和知名度。

  2. 争议商标核定使用的家用器皿、牙刷等商品与申请人引证商标核定使用的矫形带等商品在功能用途、销售渠道等方面差别较大,争议商标的注册和使用尚不易导致相关消费者对商品的来源产生误认。

  3. 橡果公司称享康公司注册争议商标具有恶意,并未对此充分举证。因此对橡果公司宣告争议商标无效的请求,不予支持。

我国采用商标注册原则,根据申请注册的先后确定商标权的权属问题。注册商标的专用权,以其核准注册的商标和核定使用的产品为限,需要在核定使用范围之外的产品上取得商标专用权的,应当另行提出注册申请。

对于已经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可以获得跨类别的保护,但驰名商标的判定没有想象中简单。认定是否构成驰名商标,往往需要结合许多因素综合考虑,从相关公众对该商标的知晓程度、商标使用的持续时间再到商标的宣传工作的持续时间、程度和地理范围、商标作为驰名商标受保护的记录等等其他因素。

《驰名商标纠纷解释》亦对驰名商标个案认定作出规范,在涉及驰名商标保护的民事纠纷案件中,人民法院对于商标驰名的认定,仅作为案件事实和判决理由,不写入判决主文;以调解方式审结的,在调解书中对商标驰名的事实不予认定。

注册商标的专用权以其核定使用范围为限,全类注册自然是对品牌保护范围最广的举措,不要等到其他人用同样的名字申请了其他类别,再去花大的成本去提异议、无效宣告,那时候很有可能就来不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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