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观设计中产品用途如何撰写
由于产品用途对评价报告检索有着重要影响,申请人在申请文件中对产品用途的限定就显得格外重要,产品用途撰写得是否规范、准确,将直接影响专利权的稳定性。
▀▄ 某项外观设计仅对应唯一确定领域的产品,不能同时对应多领域的产品用途并请求保护。例如,一种型材,用途描述为用于灯杆、护栏和家具,由于上述产品处于不同产品大类,因此应当选择该产品唯一的应用领域。
▀▄ 产品用途的描述应当与视图中表达的产品一致。例如产品名称为“工艺盘”,用途描述为“包装”,与“工艺品”分属不同类别,因此其用途描述与产品名称及视图内容不符。
▀▄ 对用途的描述尽量贴近产品的实际使用情况,每一件产品都有其对应的使用场所、使用方法,过于上位的描述会导致产品用途不清楚。例如产品名称为“首饰”,用途描述为“用于装饰”,由于首饰分为项链、戒指、手镯等众多品类,因此产品名称过于上位会导致用途不明确。
特殊产品应当遵循的规范
▀▄ 一个产品具备多种功能,简要说明应当写明该产品的多种用途。例如“带音箱功能的水杯”应当同时给出水杯、音箱的分类号。
2、成套产品
▀▄ 同类别并且成套出售或使用的多种独立产品的外观设计,应当对单个套件用途进行描述。如产品名称为“餐具套件”,简要说明中可以描述为“用于饮食”,但也应附带写明“套件1为碗、套件2为碟子、套件3为筷子”。
3、专属类别
零部件
▀▄ 具有特定功能的产品是工业领域中一类较为特殊的产品,时而在产品领域扮演某类产品附属品的角色,如椅子和椅子扶手的关系。因此,申请人在撰写中应当更加全面地描述其具体应用于何种产品。例如产品名称为“挡风板”,用途为“用于挡风板”,并未指明是空调或是汽车的挡风板,难以确定“挡风板”所属领域,若修改为具体产品项的挡风板则更加准确。因此,这种详细、全面的撰写方式对于后续权利范围的判断大有帮助。
综上所述,产品用途直接决定了外观设计的类别属性,影响着专利权保护范围的确定。无论在专利审查还是后续程序中,用途都是进行外观设计相同、相近似判断的基础,产品用途决定了专利权利的稳定,产品用途在简要说明中的规范化撰写则是专利权完整稳定的必要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