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惩罚性赔偿制度

知识产权惩罚性赔偿制度

中共中央政治局于11月30日下午就加强我国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举行了第二十五次集体学习。习近平强调:“要深化知识产权审判领域改革创新,健全知识产权诉讼制度,完善技术类知识产权审判,抓紧落实知识产权惩罚性赔偿制度”

什么是

知识产权惩罚性赔偿制度?

惩罚性赔偿,是加害人给付受害人超过其实际损害数额的一种金钱赔偿。惩罚性赔偿责任较之补偿性赔偿责任对侵权人的惩戒力度更大,对知识产权侵权行为的遏制效果更佳。

我国目前建立了

知识产权惩罚性赔偿制度了吗?

目前,我国的知识产权侵权损害赔偿制度仅有补偿性赔偿责任形式,它存在赔偿数额低等问题,很多情形下无法对受害人进行充分救济,尤其是在专利权保护力度上显得十分不足。

但是,在2021年6月1日将生效的新专利法则改变了目我国目前的专利侵权损害赔偿制度,加入了惩罚性赔偿条款内容。

下面以专利为例介绍一下

知识产权侵权惩罚性赔偿概念。



美国最早的专利侵权惩罚性赔偿的规定出现在1793年颁布的《专利法》中,有条文规定侵权人支付赔偿金应不少于专利权人通常情况下将该专利售出或者许可他人的价格的三倍。虽然几经改法,但将实际赔偿数额提高到三倍赔偿的惩罚性制度一直保留至今。

德国认为公法与私法之间有非常明确的界线。专利权作为私法,在侵权损害赔偿责任方面应该遵循补偿性赔偿的填平原则,只是补偿受害人的损失。但在2009年,德国对一系列与知识产权保护相关的法律法规进行了制定和修改。德国在专利侵权的损害赔偿金有三种计算方式:一是由专利权人证明其所遭受的损失数额决定赔偿金。二是基于侵权者获得授权许可的合理使用费决定赔偿金,三是以侵权者实施侵权后获得的收益来确定决定赔偿金。德国在专利侵权的赔偿问题上,鼓励被侵权人可以要求更高的损害赔偿,这相当于惩罚性赔偿。

日本制定的民事法规体系严格遵守补偿性赔偿原则,用金钱衡量被害人受到的实际损害,让侵权人赔偿,填补被害人的损失。日本专利侵权损害赔偿的规定是:如果不是出于故意或者没有重大过失侵害专利权时,日本法院有权决定具体损害的赔偿金额。可以看出,在日本的专利法中对被控告的侵权人也规定了具有惩罚性意味的赔偿金,但需要原告举证证明侵权人主观上具有故意或者过失。

韩国在《专利法》第128条第3项规定了惩罚性赔偿责任。另外,除了需要承担惩罚性赔偿之外,韩国在刑法中还规定了专利侵权的刑事责任,对于侵犯专利权行为的处罚高于侵犯其他知识产权犯罪。

中国专利法关于侵权的规定目前以填平原则为主惩罚赔偿为辅。现行的规定中:权利人的损失、侵权人获得的利益和专利许可使用费均难以确定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专利权的类型、侵权行为的性质和情节等因素,确定给予一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赔偿。也就是说,最高也不超过100万,而且是基于专利权的类型、侵权行为的性质和情节等因素来确定,更多的情况是赔偿几万元。

对于专利侵权的惩罚性赔偿制度,国内的学者和专家都写过论文或文章进行探讨和研究,经过多年的讨论后达成共识,在2021年6月1日生效的新专利法明确了惩罚性赔偿:

侵犯专利权的赔偿数额按照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或者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确定;权利人的损失或者侵权人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的,参照该专利许可使用费的倍数合理确定。对故意侵犯专利权,情节严重的,可以在按照上述方法确定数额的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确定赔偿数额。

权利人的损失、侵权人获得的利益和专利许可使用费均难以确定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专利权的类型、侵权行为的性质和情节等因素,确定给予三万元以上五百万元以下的赔偿。

这里面,新增加了对故意侵犯专利权的惩罚赔偿做了规定:确定数额的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确定赔偿数额,这比美国的三倍赔偿还要高。这一条规定借鉴了美国和日本的立法经验。

对于,权利人的损失、侵权人获得的利益和专利许可使用费均难以确定的,最低和最高赔偿额也都提高了,最低3万,最高500万,这的态度很令人振奋,以后的判决会遵循这个态度判决赔偿更高的数额。

再结合习主席的讲话:“健全知识产权诉讼制度,完善技术类知识产权审判,抓紧落实知识产权惩罚性赔偿制度”,对2021年相关的案例、最高院司法解释等将拭目以待,将知识产权惩罚性赔偿制度落实到具体的执行标准上,让专利侵权者为自己的侵权行为付出惨痛代价,以威慑之剑来预防侵犯知识产权,尤其是专利权,促进企业更有信心做好科技创新。

扫码关注
孵创知识产权
4000-410-400

推荐

相关资讯

    在线客服 购物车 () 扫码添加客服微信 0755-893563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