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出宣传驰名商标?万万不可!

Part.1
什么是驰名商标?

我国驰名商标是指在中国为相关公众所熟知的商标。驰名商标是企业的无形资产,承载着企业的良好商誉,兼具巨大的商业价值。对驰名商标的保护工作,也是我国《商标法》的重要内容。可《商标法》同样规定,生产、经营者不得将“驰名商标”字样用于商品、商品包装或者容器上,或者用于广告宣传、展览以及其他商业活动中。

Part.2
为什么不允许企业对驰名商标进行突出宣传使用呢?

商标作为有显著特征、便于识别的标志,其核心作用在于区分商品和服务的来源。驰名商标的认定,是根据相关公众的知晓程度、商标使用和宣传持续时间等来进行的。也就是说,商标是否驰名,依赖于企业是否能提供高品质的商品或服务,获得市场和消费者的认可,在市场上积累较高声誉,并且通过对商标的持续使用、宣传和保护,不断扩大其知名度和影响力。

Part.3
商标知名度和影响力作用

相对应的,商标为公众熟知也在企业发展方面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从市场角度来看,享有广泛美誉的商标,和高品质的商标或服务之间的密切关联,吸引着更多消费者重复选购;从保护力度来看,驰名商标能够获得超出其核定使用范围的保护,包括禁止他人在不相同或者不相类似的商品上注册和使用已注册驰名商标、禁止将未注册驰名商标用做企业名称中的字号等。

我国驰名商标认定和保护制度,一直遵循着个案认定、被动保护原则,现阶段为提升执法效率,对援引保护做了强化,但始终需要根据具体案件,对商标知名度和影响力进行确认,从而判定是否构成恶意、是否需要给予扩大保护。

因此我们认为,驰名商标认定不是赋予商标特定的荣誉称号,更不意味着对相关产品或服务质量的保障。驰名商标代表的品牌价值要通过市场认可来体现,而不是通过政府部门的认定来实现。要通过诚信经营,加强自身品牌建设,不断提高产品和服务的市场美誉度来提升品牌价值。

Part.4
驰名商标正当使用与违法宣传

企业的商誉来源于商品或服务的质量,而商标只是承载商誉的载体,企业应该把更多精力集中在提升品质,而不是驰名商标认定记录来吸引消费者。

驰名商标是法律概念,驰名商标认定是对商标驰名事实的法律确认。我国《商标法》增加企业不得对驰名商标进行宣传使用的规定,就是为了防止企业为谋求广告效应和商业利益,刻意追求驰名商标认定,而忽视了自身品牌建设。

当然,驰名商标正当使用与违法宣传也是存在界限区分的,若企业在经营活动中对自己商标获得驰名商标保护的记录作事实性陈述,没有突出使用“驰名商标”字样行为的,属于正当使用;若企业在经营活动中将“驰名商标”字样突出使用,用以宣传企业或推销企业经营的商品或服务,则超出正当使用范畴,那就构成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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