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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要注册商标!!!

很多人心里可能都有过这样的疑问,未注册的品牌又不是不能使用,为什么非得耗时耗力,花上一年的时间去注册商标呢? 我们先来了解,什么是商标,以及注册商标有什么作用。 商标,是以区分商品或服务来源为己任,肩负促使生产者保证产品质量和维护商标信誉、保障消费者利益、促进经济发展等伟大使命的标志。 那注册商标有哪些作用呢? 保护商标注册人的商标专用权,注册商标是对智力成果的保护,其保护核心是注册人的商标专用权。注册人不仅拥有在核准注册的产品或服务类别上使用该商标的权利,更因为商标专用权显著的排他性和独占性,可以禁止他人在相同或者近似类别上,使用相同或近似商标。 注册商标,创立品牌,抢先占领市场。注册商标有利于市场竞争和广告宣传,能够激励企业创建自己的品牌,保证产品和服务质量,形成有序竞争。 维护商标信誉,从而保障消费者权益。商标具有识别性,不仅包括对商品来源的识别,也包括对商品品质的识别。商标凝结着商品的信誉以及商品生产经营者的信誉,而这种信誉得来不易,并非一朝一夕便可成就,而是通过许多智力活动和创造性的生产经营活动形成的。消费者基于对商标的信任而产生消费行为,注册商标则是对商标信誉的有力保护。 商标作为一种无形资产,商标作为商品和商品生产经营者信誉的载体,依托于可靠的商品质量,质量可靠的产品商标会不断升值,给企业带来越来越多的经济效益。除此之外,注册商标不仅可以用于投资,还可以通过许可他人使用、转让或者质押等手段实现其价值。 使用未注册商标的风险 未注册不享有商标专用权,不能禁止他人在同种产品上使用相同或近似商标,仿冒产品的出现势必将影响企业的经济效益,若仿冒产品粗制滥造、以次充好,还会损害企业信誉。 使用的品牌被他人抢先注册,无论是换品牌使用还是去购买对方的商标,成本都是非常高的,苦心经营多年的品牌却为他人做嫁衣,这是百害无一利的。 使用未注册商标,有可能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面临侵权赔偿的风险,这对品牌的经营和发展是很不利的。 商标是商品经济的产物,具有识别商品来源、保证商品质量、广告宣传等功能,是产品与消费者沟通的桥梁,是企业重要的无形资产,在市场竞争中占有重要地位,我们应重视商标的保护,切勿因小失大。 更多精彩后台等你 扫码关注我们吧!

商标注册好了是否等于一劳永逸?

点击上方蓝字  关注我们 上期我们介绍了商标使用过程中需要注意的地方,其中包括规范使用以及相关类别做好保护。今天我们继续分享,一起看看关于商标使用,还有什么是我们不能忽视的。 进行商标性质的使用 当我们的商标注册成功后,不能让商标躺在家里睡大觉,应该积极进行使用,否则商标有因连续三年不使用而被撤销的风险。 什么是撤销三年不使用商标制度? 指的是商标权人对于注册商标没有正当理由连续三年不使用的,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可以向商标局申请撤销该注册商标。 为什么商标连续三年不使用要被撤销? 为了督促商标权人真实、积极、公开地使用注册商标,避免注册商标长期搁置、浪费或妨碍他人注册使用,从而影响商标制度良好运转,而非以此惩罚商标权人。 关注商标状态 在商标注册过程中,我们应及时跟进商标状态, 当商标被商标局驳回时,准备驳回复审,这是我们挽回商标权利的唯一救济途径。 当商标被异议、被提无效宣告以及以连续三年不使用为由撤销时,准备好材料及时答辩。 当商标注册人名义、地址发生改变时,应及时到商标局进行变更,未变更的商标不仅会影响商标转让,在入驻商场、办理续展申请和积累使用证据时都会受到影响。 当商标被他人以三年未使用为由提撤销申请后,因地址变更无法收到商标局寄出的通知书,错过举证期限导致商标被撤销,这是得不偿失的。 注册商标有效期为十年,在商标到期前十二个月申请续展,商标到期后还有六个月的宽展期,宽展期未申请,商标将被注销。 以上这些事情如果交给专业的代理机构就可以节省很多时间和手续,专业的代理机构将会为您监测商标状态,遇到驳回、异议等问题及时进行处理。 如果大家对商标使用过程中需要注意的地方还存在疑虑,可以在下方评论区踊跃留言,如需帮助可以直接在公众号咨询我们,我们会安排专属顾问一对一为您解答。 扫码关注我们 更多精彩等你来看

商标使用别粗心,处处留心皆顺心。

在品牌保护意识深入人心的今天,商标注册量与日俱增,但商标注册并不是一劳永逸的,商标即使注册成功,在使用过程仍然有很多需要注意的地方,不能掉以轻心。   规范使用 01 与商标实际状态相符 由于商标注册周期较长,部分企业出于使用需要或者因错误理解商标注册流程,递交第二天或者初审公告后便打上®标开始使用,这种将注册过程中的商标标注为注册商标的行为是不规范的。 根据我国《商标法》第五十二条之规定,将未注册商标冒充注册商标使用的,将由地方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予以制止,限期改正,并且将面临罚款风险。商标在初审公告后,需等待三个月的法定公告期,公告期满无异议的才能核准注册,之后方可标注为注册商标使用。 02 严格按商标注册样式使用 有些商标由于后期使用时实际情况发生变化,出现变化商标形态、增减字或者将组合商标拆开使用等情况;这些都属于不规范使用,这么做有哪些风险呢? 首先,实际使用的商标样式与注册商标样式不一致,并非注册商标,二者不能混为一谈;其次,可能导致实际注册的商标因连续三年不使用而被撤销;再者,随意变更有可能侵害其他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面临侵权风险,这是不可取的。 因此,我们应注意规范使用注册商标,除黑白商标可进行变换颜色使用外,不能变更排列组合、形态变化、配图、增减字等方式使用。变更样式使用需要重新申请,此时分开申请的优势便凸显出来了,分开申请的商标可以任意组合,灵活使用。 03 不得超范围使用 商标注册是分类别进行的,每个注册商标有其固有的保护范围,只能在核准注册范围内的商品或服务上使用该商标,不能在其他类别使用。超范围使用非但不受保护,还有侵害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承担侵权责任的风险,这是得不偿失的。   相关类别及时做好保护 商标递交申请后,相关类别应该及时做好保护,避免后期企业发展起来了,想再保护却已经有相同或近似商标注册了,我们常常见到,品牌名字在35类被他人注册,广告宣传、加盟连锁等等商业行为都受到限制,这对品牌发展是很不利的。 确权是知识产权产业链中最为关键的一环,只有前期的确权做好了,才能为后期的维权和安全使用奠定基础,而确权也是费用最低的一环,尤其是近年来商标注册官费不断下调,目前市面上注册一件商标大概1000元,便能拥有长达十年的保护,这对我们广大企业家朋友十分利好,不仅节约了注册成本,将更多的资金用于企业发展,同时也获得了一流的知识产权服务。  本期内容就到这里了,如果您想了解商标使用更多内容,关注孵创知识产权,我们下周同一时分,精彩继续! 扫码关注我们 官方网站:foocho.com 想要了解更多吗?我在后台等你!!!

判断商标近似,你是否有很多的问号?

上期我们介绍了商标起名的两种方法,相信大家一定有不少收获。那名字起好了,接下来该去审查成功率推动注册了;新问题也就出现了,近似商标不能注册,我们该如何判断商标是否构成近似呢? “忆锦”和“锦艺”是否近似?“大老虎”和“小老虎”近不近似……今天小编给大家讲讲什么是商标近似,为何不能共存以及如何判断商标是否“近似”。 什么是商标近似? 商标近似指的是商标文字的字形、读音、含义近似,商标图形的构图、着色、元素近似,或者文字和图形组合的整体排列组合方式和元素近似、立体商标的三维标志的形状和外观近似,颜色商标或者颜色组合近似。 近似商标为何不能共存? 商标作为区分商品和服务来源的标志,其排他性、独占性、唯一性都是非常强的,在相同或类似商品和服务上使用相同或近似商标,容易造成消费群体的混淆和误认。这与我们发挥商标应有的识别商品来源的功能、维护公平的市场竞争秩序的初衷是背道而驰的。 那么如何判断商标是否构成近似呢?大多数商标都是在四个字以内,所以我们分为一字、两字、三字、四字四个部分来展开。 01 一字 完全相同并且为普通字体判近似,如若视觉效果差别明显则不判近似; 一字加“牌、记、字、氏”等缺乏显著性的字,如“隆记”与“隆”判近似; 叠字,如“贝贝”与“贝”判近似。 02 二字 逆序判近似,如“清美”与“美清”; 一个字字形相近,如“分尚”与“芬尚”、“清美”与“青美”判近似; (1)“斯、之、特、尔、儿”等字缺乏显著性,加在中间或者末尾按照缺显去掉查,如“宝洁特”与“宝洁”判近似,“丸之美”与“丸美”判近似; (2)“皇、王、宝”加在末尾按照弱显去掉查,如“苹果王”与“苹果”判近似; (3)“大、小、金、银、新、老、好”加在前面按照程度副词去掉查,如“大熊猫”与“熊猫”判近似,但“大老虎”与“小老虎”,首字不同,非调换排列顺序的不判近似。 03 三字 逆序、换序判近似,如“夫道清”、“道夫清”与“清道夫”都会判近似; (1)首字相同、读音相同、仅有一字字形不同判近似,尤其是当含义不明显时,如“杰仕龙”与“杰仕隆”判近似; (2)一字不同,音不同,但字形非常相近,容易导致误认判近似,如“依维谊”与“依维宜”近似。 04 四字 逆序、换序判近似,如“斯波帝卡”与“波斯卡帝”判近似; 首字相同,四分之三结构相同判近似,如“尚品宅配”与“尚品宅佩”,“逸品柜族”与“逸品族”判近似; 前面两字有显著性,后面两字通用名词,按照缺显去掉查,如“羽凡科技”需单独审查“羽凡”。 由于篇幅有限,关于文字商标近似判断方法我们先讲到这里,学会判断商标近似,让商标注册少走弯路。 更多精彩在后台等你 扫码关注我们吧!

商标起名不简单,掌握技巧不犯难!

写一本书,落笔的第一句话很重要,以此出发构建清晰的逻辑体系,像水银泄地。打造一个品牌,拥有一个好名字很重要,以此出发,建立消费者对产品及服务的认可,如春风化雨般润泽消费者的心田,由此产生记忆和联想,当消费需求产生时,这部分记忆将被唤醒,转化为消费行为。 起一个好的品牌名字不难,但随着商标注册申请量与日俱增,起一个能注册的好名字并非易事;喜欢的名字注册不了,能注册的名字又不喜欢,如何解决这种两难困境呢?   小编今天教大家两个起名方法: 1 确定行业关键词,发散思维造词 每个行业都有行业专属的核心词汇,找到所处行业的关键词,提炼出适合用在品牌名字里的字,并在此基础上发散思维创造词汇。 比如护肤品行业的关键词是补水保湿,我们从水入手,起名叫“水嘟灵”,水滴般灵动、清新自然的产品效果是不是就扑面而来了? 又如医者仁心,在医药行业起名“丞仁堂”,传达医疗品牌仁爱满堂的崇高理念。果蔬品牌起名为“百果阵”,百种水果齐上阵的缤纷多彩和强大气场就出来了。 这一方法起名的最大好处是消费者能迅速感知到品牌所处行业及想要传达的理念,从而产生记忆。 2 善用谐音,替换造词 将日常用语的某些字词,利用谐音进行替换,不仅朗朗上口,而且更容易被消费者记住。 大家常常用倾国倾城来形容女子容颜绝美,如果把“城”谐音替换为“橙”,起名为“倾橙泪”,是不是既突出了橙子的产品主角地位,又有倾国倾城的韵味在其中呢。 这里有一点需要注意的是,不要对成语加工单个字后申请注册。成语大多思想内涵深刻且深入人心,成语不同于其他词语,是我国优秀传统文化的结晶;被加工单个字后作为商标注册使用,此种不规范使用容易造成公众的误认,容易混淆人们,特别是青少年对成语中特定字词的认识,容易产生不良的社会影响。 同时我国《商标法》第十条第一款第(八)项明确规定:有害于社会主义道德风尚或者有其他不良影响情形的名称不得作为商标申请。 起名方法就讲到这了,掌握一定的方法技巧之后,商标起名也可以是信手拈来之事。看完文章后,希望大家从此不必再苦恼于灵感的枯竭,都能起到自己心仪的商标名字。 长按扫码关注

恶意注册为哪般?坚守本心不能忘!!!

文章导读 随着我国经济建设的进一步发展,人们对商标的重视和保护程度日益提升,对注册商标的需求与日俱增。但与此同时,恶意注册商标的行为也层出不穷,屡禁不止。 在近期疫情大敌当前之际,医护人员在前线抢救生命,有人却在后方抢注商标,大批与疫情相关的“火神山”、“雷神山”、“钟南山”商标出现,甚至连殉职的李文亮医生的姓名也被作为商标注册。 图片来源国家知识产权局官网 所幸的是,对于这些损害社会公德、扰乱商标管理秩序的行为,商标局迅速作出了反应。2月27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发布了《商标局严厉打击与疫情相关的恶意商标注册申请行为》通知。截至目前,商标局已对“火神山”“雷神山”等近1500件与此次新冠肺炎疫情相关的商标注册申请实施管控。 “火神山”、“雷神山”、“钟南山”“李文亮”为何不能作为商标注册 根据《商标法》第十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有害于社会主义道德风尚或者有其他不良影响的标志不得作为商标使用。什么是“有害于社会主义道德风尚的或者有其他不良影响的”情形呢?工商行政管理总局2016年12月修订的《商标审查及审理标准》对这一情形作出了明确规定: 关于恶意抢注 需要明确的是,对于因恶意的商标注册行为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的主体不仅包括申请人,也包括商标代理机构等中介机构。 商标代理人不论是基于职业操守还是维护社会公共利益角度出发,都不应顺从申请人意愿提供此类注册服务。 END “为众人抱薪者,不可使其冻毙于风雪”,为众人抱薪者,必为人民所铭记,而利用疫情投机取巧趁机牟利者,必被人民所唾弃。对于扰乱商标秩序、损害公共利益、不正当占用公共资源或以其他方式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行为,将受到道德和法律的制裁。 扫码关注我们

商标注册是组合注册好还是分开注册?

在讨论是组合注册还是分开注册前,我们先了解一下商标的组成元素。商标元素主要包括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和颜色组合,以及上述要素的组合,均可以作为商标申请注册的。 很多客户会遇到这么一个情况,商标代理人会建议申请人把中文英文和图像分开注册,听到这个建议后,大部分人会先问:分开注册是需要多少费用?当得知价格后,第一反应是又在骗我多花钱,这一定是代理机构希望多赚钱而采用的一种营销策略。 如果您真的是这样想的话,那就真的误会了代理人了。 我们来看这样一个案例: 某申请人在2019年3月申请了一个名为“娇之恋加图像”的商标,该申请在2019年9月收到了商标局下发的驳回通知,认为该标识与第22221114号“图形”商标近似以及第19179572号“SOFTISHAPE”商标近似被驳回。 申请商标 引证商标01 引证商标02 此时我们发现驳回通知中并未提到中文部分有近似,如果是单独把中文列出了做商标申请,文字商标是可以通过审查下发证书的。 随着这几年商标申请数量的猛增,你会发现起一个好的商标名实在是一件烧脑的事情,如果绞尽脑汁想到的一个商标因为某个元素的原因被整体驳回,是得不偿失的。 如果是采用这样的组合申请方式,客户不仅没有获得想要注册的商标,而且在长时间的等待中错过了商标其他元素可能注册成功的机会。 所以分开申请不是代理机构的营销手段,而是希望商标能够顺利通过的良心建议。 组合商标和分开注册商标,在使用灵活上也有很大区别。商标局规定组合申请,则使用时必须组合使用,不能拆分,不能换位置;而分开申请则非 常灵活,可独立用,还可随意组合用。分开注册可以说是大大提高注册成功的几率和的商标的使用灵活性。但是分开申请商标会多出额外的一份费用了。 以上就是关于组合注册和分开注册的分析了。一个商标从申请到注册成功,顺利的话也得1年左右的时间。如果中途遇到部分元素影响而整体驳回,到时只能重新注册,那么时间会更长。 所以如果您在预算充足情况下,可以尽量选择分开申请注册了。 齐心抗疫 与你同在

分享:如何有效挽回驳回商标权利!!!

相信很多朋友,在申请商标时,有时会很遗憾的收到商标的驳回通知书,这代表着这个商标被驳回了。那我们有没有办法再去争取拿到这个商标权利了? 其实在每一份驳回通知书里面就有这么一段话:根据《商标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商标注册申请人如果对本驳回决定不服,可以自收到本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那我们就可以发现,我们还有一种方式可以争取商标权利,那就是驳回复审。而且,驳回复审是挽回商标权利的唯一救济途径。 下面我来来看看,如何做驳回复审,它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驳回商标注册申请复审申请书 商标评审代理委托书、 驳回通知书、 主体资格证明、企业简介、 商标使用过程中的证据材料(广告、发票、合同等)。 对于商标复审成功率,主要是参照驳回通知书分析: 申请商标是否独创,构思新颖,内涵丰富,具备商标应有显著性和识别性。 申请商标与引证商标是否构成要素、呼叫、外观等方面的明显区分 申请人是否将申请商标投入商业使用,并且经历过长期使用、广泛宣传,已经与申请人建立了唯一对应关系。 如果是满足上述分析的,商标复审通过率是比较高的。 我们来看一个案例:   申请商标:   引证商标:   我们通过分析撰写复审理由: 1 充分描述三者的区别:申请商标与引证商标存在构成要素、呼叫、外观等方面的明显区别,并且在视觉上有明显的差异。对喜帘帘的LOGO进行了含义阐述,明确的指出了构成要素、设计风格不同。 2 收集提交了使用证据来证明申请商标已经投入商业使用中,并且经过广泛宣传,形成了唯一对应关系。     保存并群发预览保 通过以上分析递交复审后:商标局审查员也是认同了我方理由,对商标予以初步审定。 总结 有遇到商标申请被驳回了,如果您喜欢这个商标,对您有商业价值,那就不要放弃,只要我们撰写出相对应复审理由,我们就可以争取挽回商标的权利! 扫码关注更多精彩

商标被驳回?看看如何提高注册成功率!

商标对一个企业来说是非常重要的,近几年商标注册申请逐年增加,我国已经多年商标申请件数排名第一,可以看出大家对品牌保护意识很强。但是由于商标注册材料流程、专业性检索等问题,往往很多人注册商标都失败了。 据数据统计,虽然近年商标注册量比前几年有了几何倍数提升,但商标注册驳回率却高达51%,这说明每注册2件商标,就有一件被驳回。其中的经济损失,品牌宣传损失不言而喻。 我们如何才能降低商标被驳回的风险呢?就有客户来问了:有没有办法可以增加商标注册的成功率?办法当然有,就看您怎么做了! 我们来了解一下商标几种被驳回的原因: 相同或近似商标:新申请商标不能与该商标所处的商品或服务分类中他人在先注册的商标相同或近似。 商标缺乏显著性:当申请的商标过于简单,如使用简单的线条、普通几何图形时,审查员会认为该商标缺乏显著特征,不具备可识别性,而被驳回。 商标名称属于通用名称、描述性词语:行业内通用的名称以及仅仅描述了产品特征的词语是不能作为商标注册的。 审查员的主观倾向:因为商标都是由人来进行审查的,特别是图形商标,每个人图形理解思维是不一样的,所以商标审查员的主观倾向会决定该商标是否被驳回。 对几种常见驳回原因,我们怎么去避免?  组合商标可采用分开注册方式。 商标审查员在审查组合商标时是分开审查文字和图形的,只要有一个元素被驳回就会导致商标整体被驳回。如果将组合商标分开注册,即使某个要素不合格也不会影响其他商标的注册。 注册商标别仿大牌 很多人希望自己注册的商标听起来就和某名牌类似,这样能增加影响力。不过,这样的商标是很难通过审查的,商标审查员对“傍名牌”的商标特别敏感,一眼就能看出。就算有部分通过初审公告了,也会被这些名牌公司提出异议导致商标注册失败。 避免出现相同和近似商标 商标注册是在先申请原则,我们在申请时,一定要做好商标的查询检索工作,把已知的风险给规避掉。如果是有确定的名字,一定要抓紧第一时间递交注册,避免出现盲区相同和近似导致注册失败。 通过以上几点,我们就能大大提高商标注册的通过率了。我们在申请注册商标时,也要到正规的代理机构听从代理机构的建议,从而降低您的商标驳回风险。 扫码关注更多精彩

公司注销后,商标该怎么处理?

很多人都以为公司注销了,公司名下的商标应该还可以继续使用;或者注销公司时事务繁琐,出现知识产权遗忘处置的情况。在此,明确的告诉您,如果企业注销了,商标没有及时做出相应处理,商标会随着一起消亡掉。 商标作为无形资产,它是有价值的,所以对于这些商标千万不要轻易放弃;在这里提醒您,在公司还没注销前,是可以先将企业名下的商标做转让,这样商标可以后期继续使用或者卖个好价钱;后者既避免了商标的闲置浪费,也能收回一定的成本。 所以我们在计划注销公司时就可以提前准备办理商标转让。这时文件手续相对简单,办理也比较方便。 商标转让所需材料如下: 转让方与受让方商标代理委托书盖章(委托代理机构的情况下); 转让方与受让方公司营业执照盖公章; 同意转让证明,盖公章并法人签字。 那么问题来了,如果公司已经注销了,公司名下的商标该如何处理呢? 按照商标法相关规定: 若公司在注销登记前未处置其名义注册的商标,该公司注销后,只要其名义注册的商标仍在有效期内,就仍然是一项合法财产。 因继承、企业合并、兼并或改制等其他事由发生移转的,接受该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当事人应当凭有关证明文件或者法律文书到商标局办理注册商标的移转手续。 注册商标专用权移转的,注册商标专用权人在同一种或者类似商品上注册的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应当一并移转;未一并移转的,由商标局通知其限期改正;期满未改正的,视为放弃该移转注册商标的申请,商标局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 商标转移所需材料 委托书(委托代理机构的情况下); 受让方主体资格证明文件; 登记机关出具的清算组备案通知书; 登记机关存档的注销清算报告文件; 其他证明有权利继受商标的文件。 若清算过程中未处理的商标,另须补充提交以下文件: 登记机关出具的投资人名单及身份证文件; 清算组成员身份证明文件; 全体投资人及清算组成员签字、盖章的确认未曾在清算中处分过有关商标并愿意为此保证承诺承担连带责任的声明; 全体投资人签字、盖公章的同意转让文件。 ----- ----- 商标作为企业的无形资产,就如同企业孕育出来的孩子一样,所以在公司需要注销时一定不要忘记您的公司还有商标!

做产品,商标第35类重不重要?

知产小课堂 好多客户都问35类商标是什么意思?35类要注册吗,我一个生产企业或者商贸企业,干嘛要注册广告呀? 是的,不注册当然也没关系,照样卖东西,但是注册了会有更多用处。 第35类用途 首先,我们来看一下商标第35类所包含的服务内容: 第35类商标属于服务商标,包括由个人或组织提供的广告、商业经营、商业管理、办公事务等服务,具体包括以下群组: 第一栏 3501  广告3502 工商管理辅助业 3503  替他人推销 3504 人事管理辅助业 3505  商业企业迁移 第二栏 3506  办公事务 3507  财会 3508  单一服务 3509  零售或批发服务 生按照划分的群组,我们看看看35类商标是哪些企业必不可少的? 序号 行业 1 广告公司、策划公司、设计公司等文化创意服务公司。 2 进出口贸易公司、电商等销售交易服务公司。 3 商业管理咨询服务类公司。 4 超市、药店、药铺等。 5 猎头公司,招聘服务及人事管理等类型的公司。 6 会计财务公司。 7 秘书及办公服务类型公司。 point 得出的观点 第35类除了以上 公司必须注册的大 类以外,也是许多 企业的防御手段 举例来讲 A为化妆品的厂家、并且只在产品相关商品类别上注册了商标,而B在第35类上注册了与A同名的商标,此外,B还以这个商标为名开了一家化专卖化妆品的店,虽然与A同名,但是只要B销售的不是A生产的商品就不会造成侵权。 但在实际生活中,绝大部分消费者会将B商店销售的商品等同于A品牌的商品,如此一来,A无疑会存在非常大的客户群体损失,而一但B商店出现问题,A品牌商品的口碑也会受到连累,这所带来的后果是得不偿失。 因此,很多企业不管有没有相关服务,为了避免别人给自己带来丑化弱化情况,都会将商标多注册一个类别,否则将会给自己带来不必要的经济损失和品牌负面影响。 所以说,一旦放弃了注册第35类商标,就等同于把自己的主动权交给了别人,不仅保护不全面,甚至会带来巨大风险。基于这种原因,出于防御和规避风险的目的,所有企业都有注册第35类商标的必要,切不可因省钱而因小失大。

不懂商标注册?看看如何进行类别选择!

企业在进行商标注册时,首选的注册类别和商品项目,应该是产品或服务本身的属性范围,以及其他与此相关的类别。 我国商标注册分类表是基于尼斯分类制定的,把商标注册类别划分为45大类,其中1-34类是商品分类,35-45是服务分类。共计分45类。那么,我们该如何找到自己所需要的类别呢? 关于化妆品企业 今天我们以化妆品行业为例来进行讲述:很多做化妆品的企业,在选择注册商标时,都会首选3类,因为这是产品本身的类别属性,有的甚至是只注册一个3类的商标,因为在3类里面国家明确划分的有化妆品规范产品选项,很容易选择。 但是化妆品行业注册商标可不是“化妆品”三个字就可以涵盖的,只要我们稍微深入了解一下,就会发现单独的3类很难对自己所经营的范围保护完善。 直接相关的35类化妆品的线上线下广告平台销售,专卖店就先不说了,像普通化妆品销售属于卖场型的,35类里面“替他人推销”、“特许经营的商业管理”等项目,都有明确规范的项目选项,注册也是不可缺少的,毕竟您如果不注册,那其他人是可以使用和自己化妆品品牌相同的名字打门头。 关于35类 关于涉及类别 再者,还有一些药妆类的化妆品就会涉及到商标的第5类了;械字号的化妆品,例如医用冷敷贴等是在商标第10类,像以上四个类别,我们可以说是化妆品行业的核心类别,简单理解为:3类普通化妆品、5类药字号化妆品、10类械字号化妆品、35类广告营销连锁经营。 除了以上4个基本类别,根据企业的发展,对围绕化妆品延伸的一些产品服务,比如化妆品的生产加工,这一项,需要考虑是否要注册保护一下了。另外和化妆品公司相关的产品还有如下: 21类:化妆用具; 40类:化妆品的生产加工; 44类:医疗美容服务; 9类:企业的小程序APP;38类:企业公众号等。 基于以上考虑,化妆品企业在选择注册商标时,根据自己本身发展情况及后期市场规划,可做出适当的选择。 如果大家对自己的产品类别定位还是不太清晰,或者对服务归类不了解,可以在下方评论区踊跃留言,如需帮助可以直接在公众号咨询我们,我们会安排专属顾问一对一为您解答。 长按扫码关注

贺化副局长会见德国专利商标局专利审查领域专家团队

11月26日上午,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副局长贺化在京会见了来华参加德国专利审查制度报告会的德国专利商标局专利审查领域资深专家团队。 贺化表示,德国专利商标局是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长期、友好的合作伙伴。今年是中德两局在知识产权领域合作四十周年,希望此次交流能够促进双方在具体审查业务和审查员层面的发展,为两国企业和创新者创造更好的知识产权环境。 在当天下午举行的报告会上,德国专利商标局专利审查领域专家团队就德国专利商标局最新发展情况、专利审查制度、计算机安全程序相关发明审查等问题向与会者进行了分享。 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相关部门负责人介绍了中国知识产权事业最新进展以及中德两局之间的合作交流等情况。 会后,与会人员展开了热烈的讨论。来自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不同领域的专利审查员80余人参加了报告会。 ------文章来源国家知识产权局

申长雨在京会见澳大利亚知识产权局局长迈克尔·施瓦格一行

11月19日上午,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局长申长雨在京会见首次来访的澳大利亚知识产权局局长迈克尔·施瓦格一行。双方签署了知识产权合作谅解备忘录补充协议,将合作范围扩大至商标和地理标志领域。 申长雨表示,中澳两国互为重要的贸易伙伴,两国知识产权合作备受关注。2017年,两国领导人见证两局合作谅解备忘录签署。 两年来,在合作谅解备忘录框架下,双方在人员交流、专利审查、数据交换等领域开展了一系列富有成果的合作。希望两局今后进一步拓展合作领域和方向,为两国知识产权用户提供更好的服务。 迈克尔·施瓦格表示,很高兴看到中国一如既往地高度重视知识产权工作,希望与中方在商标和地理标志领域增进交流合作,推动两国在知识产权领域的合作进一步深化。双方还就共同关心的国际知识产权议题交换了意见。 ---文章来源国家知识产权局

中法两国元首见证中法地理标志合作议定书签署

11月6日,在中国国家主席习近平和法国总统马克龙的共同见证下,《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与法国农业和食品部、法国国家原产地和质量管理局关于农业和食品地理标志合作的议定书》在北京人民大会堂正式签署。 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局长申长雨,法国农业部部长迪迪埃·纪尧姆及法国国家原产地和质量管理局局长玛丽·吉塔德分别代表两国地理标志主管部门在议定书上签字。 该议定书的签署标志着中法两国在农业和食品地理标志领域的合作关系开启了新篇章。 近年来,国家知识产权局稳步推进地理标志认定工作,不断加大地理标志产品的保护力度,积极开展地理标志对外交流与合作。 此次合作议定书的签署彰显了我国在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国际合作领域取得的新成就,凸显了我国更大力度加强包括地理标志产品在内的知识产权保护的鲜明立场和坚定态度。 据悉,中法两国均拥有悠久的历史以及丰富的地理标志产品,此次签署的合作议定书,不仅有助于两国地理标志产品合作与推广,为中法民众带来新福利,也有利于促进地方特色经济发展,推动双边经贸关系。 ---文章来源于国家知识产权局

《关于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的提案》获表彰

日前,全国政协第十三届全国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表彰了全国政协成立70年来100件有影响力重要提案,并发布了《政协第十三届全国委员会关于表彰全国政协成立70年来有影响力重要提案的决定》(下称《决定》)。 其中,九三学社中央于2003年全国政协十届一次会议提交的案号0050的《关于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的提案》入选此次有影响力重要提案名单,获得表彰。 在这份《关于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的提案》中,九三学社中央提出,我们要想在日趋激烈的国际竞争中赢得主动权,就必须从战略的高度充分认识知识产权的重要性,实施知识产权战略。 为此,九三学社中央提出六点建议 1、大力加强知识产权战略的研究与运用; 2、完善知识产权政策,实行明确、有力的知识产权政策导向; 3、进一步完善中国特色的知识产权法律体系; 4、健全我国知识产权工作体系,进一步提高知识产权工作综合能力; 5、积极参与知识产权国际规则的调整; 6、为实施知识产权战略创造良好的环境和条件。 《决定》指出,为充分展示人民政协成立70年来提案发挥的独特作用和产生的重要影响,在各民主党派中央和全国工商联、有关人民团体、政协各专门委员会以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协和副省级市政协广泛推荐的基础上,政协第十三届全国委员会开展了评选工作。 经全国政协主席会议审议,决定对100件全国政协成立以来有影响力重要提案予以表彰。 ----文章来源于国家知识产权局

局代表团赴波兰、摩尔多瓦进行工作访问

日前,应波兰专利局和摩尔多瓦知识产权局邀请,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副局长廖涛率团对波兰和摩尔多瓦进行了工作访问。 访波期间,廖涛与波兰专利局局长埃代塔·德姆比·希韦克举行了会谈。 廖涛首先对埃代塔履职波兰局新任局长表示祝贺,并表示波兰局是中方在中东欧地区的重要合作伙伴,中波两局近年来一直保持着良好的合作关系,在知识产权领域开展了一系列富有成效的合作,取得了丰硕的成果,希望两局在未来继续拓展合作领域,深化合作水平。 会上,双方就两局最新的发展情况、专利法和商标法的修订、知识产权推广等议题深入交换了意见。埃代塔局长希望与中方建立两局企业服务联络机制,更好地服务中波两国创新主体和市场主体。 局代表团访问波兰专利局 访摩期间,廖涛与摩尔多瓦知识产权局代理局长安德瑞·博帕举行了双边会谈。廖涛表示,中国与摩尔多瓦有着广泛的共同利益,摩尔多瓦是中国“一带一路”沿线上的重要合作伙伴。 近年来,摩尔多瓦广泛参与我国知识产权领域“一带一路”各类活动,双方合作取得了预期成果。博帕对我局近年来取得的知识产权工作成绩表示赞赏,期待双方加强在知识产权战略制定、公共意识提升、教育和培训、信息化系统等方面的经验交流和实践分享。 会后,双方签署了升级版《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与摩尔多瓦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合作谅解备忘录》。 廖涛与安德瑞·博帕签署两局合作谅解备忘录 此外,廖涛应邀访问了摩尔多瓦相关知识产权机构,并对波兰和摩尔多瓦两家大学进行了调研,了解知识产权学位教育、人才培养等方面的工作情况,分享中国经验。 END

国务院公布《优化营商环境条例》 加大对知识产权的保护力度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日前签署国务院令,公布《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下称《条例》),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近年来,各地区、各部门按照党中央、国务院部署,顺应社会期盼,持续推进“放管服”等改革,我国营商环境明显改善。为了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不断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加快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推动高质量发展,有必要制定专门行政法规,从制度层面为优化营商环境提供更为有力的保障和支撑。 《条例》认真总结近年来我国优化营商环境的经验和做法,将实践证明行之有效、人民群众满意、市场主体支持的改革举措用法规制度固化下来,重点针对我国营商环境的突出短板和市场主体反映强烈的痛点难点堵点问题,对标国际先进水平,从完善体制机制的层面作出相应规定。 1 一是明确优化营商环境的原则和方向。《条例》将营商环境界定为市场主体在市场经济活动中所涉及的体制机制性因素和条件,明确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应当坚持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原则,以市场主体需求为导向,以深刻转变政府职能为核心,创新体制机制、强化协同联动、完善法治保障,为各类市场主体投资兴业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良好环境。 2 二是加强市场主体保护。《条例》明确规定国家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保障各类市场主体依法平等使用各类生产要素和依法平等享受支持政策,保护市场主体经营自主权、财产权和其他合法权益,推动建立全国统一的市场主体维权服务平台等。 3 三是优化市场环境。《条例》对压减企业开办时间、保障平等市场准入、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秩序、落实减税降费政策、规范涉企收费、解决融资难融资贵、简化企业注销流程等作了规定。 4 四是提升政务服务能力和水平。《条例》对推进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建设、精简行政许可和优化审批服务、优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流程、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减证便民、促进跨境贸易便利化、建立政企沟通机制等作了规定。 5 五是规范和创新监管执法。《条例》对健全监管规则和标准,推行信用监管、“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包容审慎监管、“互联网+监管”,落实行政执法公示、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等作了规定。 6 六是加强法治保障。《条例》对法律法规的立改废和调整实施,制定法规政策听取市场主体意见,为市场主体设置政策适应调整期,完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加强法治宣传教育、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等作了规定。(新华网) 文章来源国家知识产权局

李克强在陕西考察时强调:持续改善营商环境 加强知识产权保护!

10月14日至15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在陕西省委书记胡和平、省长刘国中陪同下,在西安、咸阳考察。他强调,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着力推动改革开放,增强经济发展内生动力,促进民生持续改善。 李克强来到三星(中国)半导体有限公司考察。他说,中国将坚定不移扩大开放,对在中国注册的内外资企业一视同仁,持续改善营商环境,并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欢迎各国企业来华共享发展机遇。 正泰电气西北产业园是东部产业转移项目。企业负责人介绍已转移多条生产线到这里,拓展了新的发展空间。李克强说,西部发展潜力大,关键要大力营造好的营商环境,国家会给予更有针对性的政策支持。  在瞪羚谷创业社区,年轻创客们向总理展示了“双创”成果。李克强询问还有哪些困难,大家反映希望得到融资支持和创新产品进入市场更加便利,李克强当即嘱咐陪同考察的地方和部门负责人认真研究,营造良好的创业创新生态。他勉励创客们由小团队向独角兽企业进军。 (文章来源:国家知识产权局)

李克强:我国将更大力度保护知识产权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2日上午在大连出席2019年夏季达沃斯论坛开幕式并发表特别致辞。   李克强表示,夏季达沃斯论坛在中国已经举办了13年。当初设立夏季达沃斯论坛时,新一轮产业革命正在兴起,全球化步伐在加快,新业态、新技术、新商业模式层出不穷。当时确定了新领军者这一主题,并且延续至今,仍然具有现实意义,当年诸多成长型企业已成长为“参天大树”。我们就是要让各类市场主体,让大企业和成长型企业同台竞技,公平竞争,共同发展。   李克强表示,在当前国际形势下,本次论坛深入研讨经济全球化问题,有很强的现实针对性。在上周举行的二十国集团领导人大阪峰会上,习近平主席深刻阐述了中国关于经济全球化的立场和主张,再次表明愿与国际社会一道引导经济全球化朝正确方向发展。   李克强指出,经济全球化是社会生产力发展的客观要求和科技进步的必然结果,总体上各国都从中受益。在经济全球化条件下产生的新一轮产业革命,不仅使全球产业链、创新链、价值链的联接更加紧密,也有力促进了包容性增长。应坚持经济全球化大方向,促进贸易和投资自由化便利化,同时健全权利公平、机会公平、规则公平的制度安排,实现互利共赢、平衡普惠发展。面对当前世界经济下行压力,要弘扬伙伴精神,平等协商、求同存异、管控分歧、扩大共识、形成合力。以规则为基础、以世贸组织为核心的多边贸易体制的权威性和有效性应当得到尊重和维护。   李克强表示,改革开放40多年来,中国积极融入全球分工体系和产业链、创新链、价值链,全面履行开放承诺。面向未来,中国将坚定不移推动全方位对外开放,致力于发展更高水平的开放型经济。我们将深化制造业开放,深化金融等现代服务业开放,稳步推进汇率形成机制改革和资本项目可兑换,进一步自主降低关税总水平,完善对外开放法律法规体系,更大力度保护知识产权。中国对外商投资的开放度、透明度、可预期性会越来越高,整体投资环境会越来越好。   李克强强调,下一步,我们将坚定不移抓好发展这个第一要务。深入落实已出台的宏观政策措施,不搞“大水漫灌”式强刺激,不走铺摊子、粗放增长的老路。不断深化改革,着力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的营商环境,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活力。着力抓好实施更大规模减税降费和“放管服”改革两件大事。进一步放宽市场准入,为各类所有制企业、内外资企业打造一视同仁、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鼓励金融机构加大对小微企业的信贷投放,支持大企业与中小微企业融通发展、优势互补。大力优化民营经济发展环境,落实好普惠性减税降费等财政支持政策。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培育壮大发展新动能。坚持实施包容审慎监管,促进新兴产业持续健康发展。深入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不断增强经济创新力和竞争力。促进经济发展与民生改善良性互动,瞄准民生的痛点和堵点,提升人民生活水平,使改革发展成果更好惠及人民群众。(知识产权报) 文章来源于国家知识产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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