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商标同日申请的二三事。
2020年4月17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发布关于延期举行商标注册同日申请抽签的通告,为保护抽签人员的身体健康,决定对商标注册同日申请抽签时间,由2020年4月23日至24日延期到2020年7月22日至23日。




有些朋友可能会有疑问了,为什么同日申请的商标需要抽签确定呢,这就要从商标申请在先原则说起了。



根据我国商标法规定,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商标注册申请人,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分别以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申请注册的,商标局初步审定并公告申请在先的商标,驳回其他人的注册申请。




如图所示,沭阳品晶花卉有限公司与上海雁龙商贸有限公司先后以“迟味”申请注册31类商标,申请在先的沭阳品晶花卉有限公司商标被初步审定并公告,而晚了三天的上海雁龙商贸有限公司申请被驳回,唯有扼腕叹息。



各申请人自收到商标局通知之日起30日内提交其申请注册前在先使用该商标的证据;
同日使用或者均未使用的,各申请人可以自收到商标局通知之日起30日内自行协商,并且将书面协议报送商标局;
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商标局通知各申请人以抽签方式确定一个申请人,对其他人的注册申请予以驳回。


商标注册申请日期是以申请文件日期为准吗?答案是否定的,商标注册申请日期以商标局收到申请文件的日期为准,如果您急需递交商标申请,建议在准备好申请文件的当天,亲自或者委托代理机构向商标局递交申请材料。



因此,当我们确定好想要注册的名字,应当尽早向商标局递交申请保护起来,如果在注册前,品牌已经开始使用,则需要保留好使用证据,避免名字被他人捷足先登,留下遗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