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案例分析——“mRNA骨关节炎药物”专利权属案
深圳市臻某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于2018年1月由归国创业人员于某、王某、胡某三人共同创立,是一家专注于推动mRNA技术在生物医药领域研发与转化的高科技企业。该公司致力于探索前沿技术,并通过科研创新推动行业进步。然而,随着业务的拓展以及人员的流动,企业间的知识产权纠纷逐渐显现出来。
2019年9月,创始人之一胡某成立了深圳瑞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随后,这家公司于2021年6月申请了一项名为“一种mRNA剂型的骨关节炎药物制剂及其制备方法和应用”的发明专利,并在同年10月获批授权。对此,深圳市臻某医疗科技有限公司提起诉讼,认为涉案专利实际上属于职务发明成果,是胡某在担任该公司职务期间完成的研发工作。据其主张,深圳瑞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擅自申请专利侵犯了原公司的合法权益,因此请求法院确认涉案专利权归其所有。然而,一审法院最终驳回了臻某医疗科技有限公司的诉讼请求。对此结果,臻某公司表示不服并提起上诉。
在二审审理过程中,最高人民法院综合考虑案件背景及相关细节,认为本案涉及多位曾共同归国创业的科研人员、两家企业以及生物医药领域中的mRNA技术这一关键性前沿科技。鉴于该技术在行业内的重要地位,以及三位科研人员在归国创业过程中所取得共同成果,法院决定以“调解优先”为审理原则,并提出了“先解心结、再解法结”的处理理念。通过实地调查和巡回审判,结合细致入微的调解工作,最高人民法院最终促成双方当事人在本案及其他相关诉讼中达成一揽子和解协议。此举不仅化解了双方长达两年多的矛盾与系列纠纷,还推动了双方回归合作关系,共同在生物医药领域的前沿赛道上实现双赢、多方协同发展。
这起案件由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二级大法官陶凯元担任审判长组成五人合议庭,于"国家宪法日"公开开庭审理,并引发了广泛社会关注。据悉,约有近40家媒体对庭审进行了报道。本案聚焦的mRNA技术是生物医药领域的重要共性技术和高新技术代表,也是推动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关键生产力之一。案件及其系列纠纷的圆满解决,不仅彰显了人民法院鼓励创新、尊重科学与人才、弘扬诚信的鲜明导向,更进一步激发了科研人员大胆创新、安心创业的信心。
通过此次案件审理所释放出的积极信号,将为社会创造更加有利的创新环境,推动科技创新与产业发展的深度融合。这不仅有助于维护企业间正常竞争秩序,同时也凸显了中国司法体系在尊重知识产权和促进社会经济发展方面的重要作用,为今后的同类纠纷处理提供了具有示范意义的路径与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