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孵创资讯第401期
网络主播在直播带货过程中,散布针对竞争对手同类商品的误导性信息,该行为是否构成反不正当竞争法所禁止的商业诋毁?对此,最高人民法院在近期发布的依法规范平台经营、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典型案例中作出了明确司法回应。
在该案中,某优选(北京)公司签约主播于直播销售白酒期间,公开发布重庆某酒业公司旗下白酒“并非纯粮酿造、不是固态蒸馏”等言论。法院经审理认定,上述言论缺乏事实依据,构成对重庆某酒业公司的商业诋毁,遂判令某优选(北京)公司赔偿重庆某酒业公司经济损失及合理开支共计30万元。一审判决后,当事人均未提起上诉,该判决现已生效。
在业内专家看来,该案厘清了直播带货中商业言论自由与正当竞争的边界,明确了误导性信息的认定标准,有助于规范直播带货行为(中国知识产权报)
专利权无效宣告制度是专利授权后的核心纠错机制,承担着去伪存真、平衡私权保护与公共利益的重要功能,是维护专利质量、保障市场公平的重要制度抓手。然而近年来,部分市场主体偏离制度初衷,将无效程序异化为商业骚扰甚至不正当竞争的工具,既干扰创新主体正常经营秩序,也浪费宝贵的行政资源。
日前,国家知识产权局公布2025年度专利复审无效典型案例,涉“无线网络调整方法及装置”发明专利(专利号:ZL201410409378.7,下称涉案专利)的专利权无效宣告请求案入选。该案中,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复审和无效审理部(下称复审无效部)经审理认定,请求人以获取专利权人联系方式为目的提起无效宣告请求的行为违反诚实信用原则,并据此驳回该无效宣告请求。
业内人士表示,该案是国内首例对违反诚实信用原则的无效宣告请求予以驳回的案件,既为规制滥用无效程序行为划定了清晰的法律边界,也为营造诚信有序的市场竞争环境提供了重要的规则参照。(中国知识产权报)
该案中,某投资公司是一家上市民营企业。2025年8月,曹某将一篇1700字的文档输入某AI,指令AI生成一篇不低于1万字的深度长文,称投资公司存在虚增利润、财务造假等违法行为,但AI检索来源并无相关内容介绍。曹某将该文发布于其运营的财经类微信公众号,标注为“原创”,引发广泛阅读。投资公司认为曹某发布的文章严重失实,侵犯其名誉权,诉至法院请求判令曹某赔礼道歉、赔偿经济损失。
广州互联网法院经审理认为,曹某指令AI生成文章中关于投资公司存在虚增利润、财务造假等违法行为的内容,并无客观依据,属于虚假信息。曹某在生成阶段向AI输入了虚假的参考材料,使用了扩大侵权的提示词;在传播阶段未对生成内容进行核实,传播虚假信息,且未履行AI生成合成内容的标识义务,在微信公众号标注为“原创”误导公众。法院依法认定曹某行为构成对投资公司名誉权的侵害,判决曹某向投资公司赔礼道歉、赔偿经济损失及维权合理开支。
目前,该判决已生效。(中国知识产权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