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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已具备向知识产权强国迈进的坚实基础

   我国已具备向知识产权强国 迈进的坚实基础 知识产权报 2020年全国知识产权综合发展指数提升至304.7(2010年为100),年均增速11.8%。近日,国家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发展研究中心发布的《2020年中国知识产权发展状况评价报告》显示,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实施以来,我国知识产权发展迅速,具备了向知识产权强国迈进的坚实基础。综合判断,《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中“到2020年,把我国建设成为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水平较高的国家”这一目标已经实现。 国内发展成效显著           “在评价结果中,有一个变化特征值得关注,全国知识产权保护指数年均增速为13.0%,高于创造指数的11.5%、运用指数的10.3%和环境指数的12.2%,年均增速最快,体现出我国知识产权保护方面取得的显著成效。”国家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发展研究中心副研究员雷怡表示。      知识产权保护水平全面加强得益于一系列有力举措。近年来,国家知识产权局认真落实《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意见》及其推进计划,统筹推进严保护、大保护、快保护、同保护,累计建成40家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和22家快速维权中心,知识产权保护规范化市场达到118家,培育百余家知识产权纠纷调解组织和仲裁机构,建成国家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指导中心和10家分中心。“十三五”期间,知识产权保护社会满意度由72分提高到80分,在全球创新指数中的排名由第29位提升到第14位,在营商环境报告中的排名提升到第31位。     “2008年至2019年我国研发投入强度增加了0.79个百分点,市场主体研发投入增长强劲,同时我国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申请专利比例和知识产权使用费进出口额均快速增长。这表明,提升知识产权保护水平对创新产生了显著的激励作用,知识产权保护与创新投入之间已经形成了明显的正反馈。”雷怡说。 国际影响力持续提升           多年来,我国知识产权事业所取得的成就在全球范围获得更多的认同。2019年,我国申请人通过《专利合作条约》(PCT)途径提交的专利申请量跃居全球第一;专利密集型产业增加值达到11.5万亿元,同比增长7%。      我国知识产权国际影响力持续提升,这在报告中同样得以体现。在国际比较评价的40个样本国家中,我国从2015年第17位快速提升至2019年的第8位,知识产权发展状况总指数得分从2018年的67.08分提升至2019年的69.15分。报告认为,自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实施以来,我国国际合作网络不断扩大,深度参与世界知识产权组织框架下的多边事务,知识产权国际话语权和影响力日益增长,知识产权在国家外交中的作用更加凸显。      近年来,我国迈出知识产权国际合作交流的重大步伐,统筹推进多边、周边、双边等知识产权国际合作,成功举办两届“一带一路”知识产权高级别会议,8个务实合作项目取得重要成果;积极推进中美欧日韩、金砖五国、中国—东盟、中非等知识产权务实合作,与30个国家和地区建立专利审查高速路(PPH);主导制定的创新过程知识产权管理标准获国际标准化组织批准发布。      “报告较为全面地收录了知识产权工作的官方数据,连续多年综合反映我国知识产权总体发展水平和工作成效,展现知识产权对经济社会发展的促进作用,显示我国知识产权事业发展轨迹,为探索我国知识产权事业高质量发展规律提供参考。”正如报告中所言,回顾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发展历程,我国知识产权事业发展迅速,知识产权创造水平、保护效果、运用效益和国际影响力显著提升,走出了一条中国特色知识产权发展之路,为知识产权强国建设奠定了坚实基础。 END 扫码关注我们 孵创知识产权 4000-410-400

强保护 优环境 促创新(知识产权报)

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意识 强保护 优环境 促创新 (知识产权报) 为创新主体营造良好创新环境       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创新。如何加强知识产权保护,为创新主体营造良好的创新环境,一组数据给出了答案:今年上半年,各地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案件立案共计1.38万件;知识产权代理行业“蓝天”专项整治行动查处案件58件,罚没金额500万余元;国外申请人在华发明专利授权5.4万件,国外申请人在华商标注册量为9万件。我国知识产权保护力度的不断加强,优化了营商环境,集聚了创新动能,也使得国外申请人在华开展商业活动和知识产权布局的意愿不断增强。 01 知识产权保护方案      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具有效率高、成本低、专业性强、程序简便的特点,有利于促成专利侵权纠纷的快速解决,是快速化解民事纠纷的“分流阀”,对于保护创新、营造良好创新环境具有重要意义。      今年3月,国家知识产权局印发《2021年全国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工作方案》,围绕健全专利纠纷案源收集摸排机制、加大专利侵权行为打击力度等五个方面,部署加强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工作。各地按照工作要求,制定实施方案,切实推进专利行政裁决工作。       为更好地开展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工作,新修改的专利法新增“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可以应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的请求处理在全国有重大影响的专利侵权纠纷”相关条款,其在法律层面赋予国家知识产权局处理重大专利侵权纠纷的中央事权。 02 如何保障该项制度的顺利实施? 5月31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发布了《重大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办法》,其有利于进一步提高重大案件的处理水平,统一侵权认定标准,充分发挥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在指导协调全国专利行政保护工作方面的作用,健全专利行政保护体系。 在法律法规“护航”下,今年上半年,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工作取得显著成效,全国各地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案件立案共计1.38万件,浙江、江苏、广东、上海、四川、福建、河北、北京、安徽、河南、山东等地立案数量位居全国前列。      “下一步,国家知识产权局将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全面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的决策部署,做好重大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制度的具体落实工作,加大对涉及公众利益、严重影响行业发展以及跨区域的重大专利侵权案件的处理力度,营造公平竞争的良好市场秩序,保障专利权人和社会公众的合法权益。”国家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保护司司长张志成表示。      营造良好的知识产权服务业发展环境是促进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助力我国创新能力提升的重要举措之一。今年3月,国家知识产权局印发《关于深入开展“蓝天”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深化“蓝天”行动,持续改善知识产权代理行业秩序,充分激发市场化知识产权服务的活力。      国家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运用促进司司长雷筱云介绍,在深化“蓝天”行动方面,国家知识产权局加快遏制不以保护创新为目的的非正常专利申请代理行为,组织指导各地督促有关专利代理机构和专利代理师开展全面自查整改;持续严厉打击无资质专利代理行为,截至6月底,各地已作出行政处罚案件58件,罚没金额500万余元。此外,国家知识产权局还加大重点案件跟踪督办力度,充分利用大数据分析手段,对一些社会广泛关注、群众反映强烈的严重违法案件主动出击,集中核查违法违规线索,锁定100余家违法代理机构,分4类进行重点整治,情节严重的,将依法作出责令停业、吊销专利代理资质等重处罚,切实打击严重违法违规行为。 03 知识产权保护环境的持续向好        知识产权保护环境的持续向好,使得国外权利人在中国市场开展知识产权布局的意愿不断增强。数据显示,今年上半年,国外申请人在华发明专利授权5.4万件,同比增长30.0%;国外申请人在华商标注册量为9万件,同比增长7.5%。其中美国申请人在华发明专利授权、商标注册同比分别增长35.0%和8.9%。分析人士认为,这表明,国外企业对我国营商环境抱有信心,愿意在华开展商业活动和知识产权布局。 END 孵创知识产权 4000-410-400

做企业创新发展知心人(知识产权报)

知识产权报 做企业创新发展知心人 优化知识产权信息服务,助企惠企纾困解难,技术与创新支持中心(TISC)——      中小企业是国民经济的基础,是拉动经济增长的关键与核心。近日,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在分析研究当前经济形势、部署下半年经济工作时,提出“发展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为中小企业下一步发展指明方向。      2019年4月,国家知识产权局与世界知识产权组织正式签署《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和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关于在华建设技术与创新支持中心的谅解备忘录》,计划到2021年底分批次在华建设100家左右技术与创新支持中心(TISC),形成覆盖全国、类型多元、布局合理的TISC网络,为中小企业发展提供有力支撑。作为国家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的重要网点,他们积极利用知识产权信息助力中国企业实现创新发展。通过用好知识产权资源,一批批更强大、更具竞争力的中小企业正蓄势待发。 构建体系成效明显    近年来,国家知识产权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精神,通过构建便民利民的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等一系列政策措施,在支持中小企业创新发展,提升知识产权支撑引领经济发展的能力和水平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目前,前三批51家在华TISC已正式运行,第四批50家在华TISC正在筹建,极大提升了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的便利性和可及性。 强化信息服务,助企惠企纾困解难。TISC充分依托知识产权信息资源和人才优势,向创新主体提供基础检索服务10万余次,技术咨询服务6.3万余次,主动推送信息超100万条,开展公益培训1800余次,培训人数超123万人次,助力企业提升创新能力,获批融资贷款,有力支持中小企业起步发展。        助力科研攻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TISC积极融入高校、企业、科研院所等创新主体的研发和创新过程,开展专利信息分析利用服务近5.3万次;建设超70个新冠肺炎疫情专题数据库,其中近一半免费向社会开放,累计访问量超1000万人次;积极发布新冠肺炎防治、灭活疫苗研究等专利信息情报,为抗击疫情提供了高质量知识产权信息服务支撑        聚焦“六稳六保”,服务地方经济发展。TISC着眼区域发展需求,建设各类产业专题数据库488个,技术成果转化2000余项,知识产权交易/商业化数量4000余项,开展专业培训527次,培训2.1万余人次,切实抓“六稳”促“六保”,赋能中小企业,促进融通创新,有效服务社会创新发展。 01 02 03 典型案例亮点纷呈 在TISC的有力支持下,我国中小企业积极利用知识产权将创意转化为商机并创造价值,涌现出一系列典型经验做法。        挖掘企业需求,助力企业飞跃。针对青岛爱博检测科技有限公司在初创期面临的融资难、知识产权意识欠缺等问题,青岛市知识产权事务中心TISC充分发挥信息服务优势,帮助该企业获得300万元的专利质押融资贷款,获得31件专利授权,并通过TISC网络助力该企业拓展新用户,使该企业的营业收入实现大幅提升,彰显了在华TISC在助力中小企业纾困解难中发挥的重要作用。 找准企业优势,助力疫情防控。在全球疫情蔓延的背景下,桂林电器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TISC以疫情防控需求为导向,通过检索国内各大数据库资料,为北海市科遥奇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建设性提出研制医疗防治机器人的研究方向,并建立支援疫情防治相关专利绿色通道,提供专利大数据中的疫情防控技术信息,推出信息技术咨询、创新技术情报检索、知识产权评估等服务,为中小企业的专利申请、技术改造等提供支持。目前,北海市科遥奇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在医疗防治机器人研发上取得一定突破,桂林电科院已与该公司完成技术查新的二次技术工作,项目现处于申报阶段。 活用数据资源,支撑企业研发。2020年,浙江省知识产权研究与服务中心TISC利用数据资源助力浙江阿尔郎科技有限公司在研发设计、销售等阶段开展专利信息利用工作,在服务过程中开展专利信息利用培训,提升企业知识产权工作人员的专利信息利用水平。在企业平衡车类产品的研发设计阶段,该中心帮助企业了解产品市场前景、研讨项目可行性、做好专利侵权规避以及应对工作,并出具新型电动平衡车等系列专利稳定性检索报告。在产品销售阶段,该中心为企业在电商平台投诉和申诉维权方面提供针对性专利分析报告,出具了模块化的两轮动平衡车等系列专利侵权预警分析报告,研判产品与专利技术方案的侵权风险并制定相应规避应对、防御性布局方案。 国家知识产权局公共服务司有关负责人介绍,下一步,国家知识产权局将深化与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的合作,加大对TISC的指导支持力度,建设中国TISC“高级版”,促进大中小企业融通创新,为企业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推动在华TISC成为全球TISC网络的最佳实践,贡献中国智慧,传播中国声音。  1 2 3 4000-410-400 孵创知识产权 扫码关注了解更多新内容

欢度国庆,孵创需知

欢 度 国 庆 热烈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2周年 2021国庆放假安排 放假时间安排:10月1日至7日放假调休,共7天。9月26日(星期日)、10月9日(星期六)上班。 假期注意事项:请各部门提前安排好工作,疫情未结束,请勿大意,尽可能居家过节,如外出请戴口罩,做好防疫措施,祝您节日快乐!健康度假! 欢度国庆节 2 国庆假期旅游要做好个人防护攻略,除了日常出行所需的物品外,还应充分准备防疫物品,尽量随身携带纸巾、消毒湿巾、洗手液、肥皂等,消费时尽量采用非接触式支付方式,如扫码支付。 2 入住酒店时,尽量使用自己的洗漱用品,并注意经常打开窗户通风。 在旅途中,随身携带温度计,随时监测您的体温和身体状况。 3 如果出现发烧、干咳等症状,不要惊慌,待在原地,拨打120急救电话解释情况,等待医务人员到来。目前,国外大部分地区仍处于疫情中,建议您尽量不要出国游玩。毕竟,中国现在是最安全的地方。 孵创知识产权 4000-410-400

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发布

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发布 近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年)》,描绘出我国加快建设知识产权强国的宏伟蓝图。我国从知识产权引进大国向创造大国转变、知识产权工作从追求数量向提高质量转变全面提速。 蓝图绘就 六大重点任务支撑知识产权强国战略 “实施知识产权强国战略,回应新技术、新经济、新形势对知识产权制度变革提出的挑战,加快推进知识产权改革发展,全面提升我国知识产权综合实力,对于提升国家核心竞争力、扩大高水平对外开放等具有重要意义。”国家知识产权局有关负责人表示。 我们创造了伟大的奇迹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取得历史性成就。知识产权法律制度体系逐步完善,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和司法保护显著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社会满意度由2012年的63.69分提高到2020年的80.05分。    截至2020年底,国内(不含港澳台)每万人口发明专利拥有量达到15.8件,有效商标注册量达到3017.3万件,均为2012年的4倍多。核心专利、知名商标、精品版权、优质地理标志产品等持续增加。 欢度国庆节 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发布的全球创新指数报告显示,中国排名由2013年的第35位上升至2021年的第12位,连续9年稳步上升。 图 | 光辉历程 盛世华章 “进入新发展阶段,推动高质量发展是保持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必然要求,知识产权作为国家发展战略性资源和国际竞争力核心要素的作用更加凸显。”国家知识产权局有关负责人表示。 纲要部署了“建设面向社会主义现代化的知识产权制度”“建设支撑国际一流营商环境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激励创新发展的知识产权市场运行机制”“建设便民利民的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建设促进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的人文社会环境”“深度参与全球知识产权治理”六个方面的重点任务。 更强保护 加强制度体系建设提升保护水平 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是知识产权事业发展的基础。纲要明确,到2025年,知识产权保护更加严格,社会满意度达到并保持较高水平;到2035年,知识产权制度系统完备,全社会知识产权文化自觉基本形成。 “近年来,我国以前所未有的力度保护知识产权,取得显著成效。根据纲要,未来将更加注重知识产权制度和保护体系的建设与完善,更好满足不断发展的知识产权保护需求,进一步提高知识产权保护水平和保护效率。”国家知识产权局有关负责人表示。     纲要提出,构建更加完善的知识产权法律体系、管理体制、政策体系,构建响应及时、保护合理的新兴领域和特定领域知识产权规则体系。健全司法保护体制和行政保护体系,健全统一领导、衔接顺畅、快速高效的协同保护格局。 迎祖国华诞 纲要还注重知识产权人文社会环境的建设,通过提升全社会知识产权文化自觉,促进实现知识产权更高水平保护、更高质量发展。 纲要提出,塑造尊重知识、崇尚创新、诚信守法、公平竞争的知识产权文化理念,构建内容新颖、形式多样、融合发展的知识产权文化传播矩阵,营造更加开放、更加积极、更有活力的知识产权人才发展环境。 (文章来源:新华社) 扫码关注我们 孵创知识产权 4000-410-400

热烈祝贺2021年林州市全国科普日主场活动启动仪式圆满成功

       金秋送爽,丹桂飘香。2021年9月16日在国家863红旗渠科技产业园中心广场2021年林州市全国科普日主场活动启动仪式圆满成功!        本次活动由林州市科学技术协会主办,以“百年再出发  迈向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为主题。参会领导有市委副书记李希忠,市政府副市长李文广,中国联通林州市分公司总经理郑笑笑,国家863红旗渠科技产业园常务副总经理陈海生等,活动由林州市科学技术协会书记付仕正主持,本次活动得到了林州市市委、林州市市人大、林州市市政府、林州市市政协的大力支持,全市各卫生系统、各通信单位、各中小学、科协各基层协会、科协各科普教育基地积极参与。       市委副书记李希忠、市政府副市长李文广等领导莅临河南孵创知识产权服务有限公司的展位指导,听取了知识产权服务工作的相关汇报,当李书记听到河南孵创知识产权服务有限公司是林州市第一家知识产权服务公司,能够近距离快速帮助林州市公众解决商标、专利等知识产权相关问题的时候给予了高度的评价和肯定。       科学普及是全社会的共同任务,为科技创新护航是河南孵创知识产权服务有限公司的责任。为大力普及科学知识,倡导科学方法,传播科学思想,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科学文化素养,保护公众科技创新成果而不断努力。       河南孵创知识产权服务有限公司,是国家商标总局备案的代理机构。以解决客户知识产权问题为己任,在行业内首先推出了商标的双重审查机制,可以有效提高注册成功率。秉承着“为创业者而生”的企业使命,推出了一系列造福创业者的优质服务产品,其中包括:商标专业起名、商标原创设计、商标低价交易、商标案件、国际商标、专利、版权、高新及相关维权等一条龙专业服务,高效的帮助创业者解决了创业过程中遇到的知识产权相关问题。孵创为打造专业的知识产权代理机构,重点开创了互惠互利合作关系,结合自身的代理经验与资源优势,帮助创业者、创新者取得更大的成功。

促进创新转化 规范运营环境(知识产权报)

知识产权“金钥匙”开启服贸新天地(知识产权报) AUTUMN 赏一轮明月 一个开放的中国正向全球敞开怀抱,共同促进全球服务贸易。9月7日,2021年中国国际服务贸易交易会落下帷幕,知识产权作为创新发展的刚需和国际贸易的标配,成为各方交流合作的焦点之一。 “朋友圈”越来越大 知识密集型合作需求迫切 通过数据不难看出,此届服贸会国际化水平继续提升,“朋友圈”进一步扩大——共有116个境外国家和地区线上或线下办展办会,比上届增加12个;线上线下参展企业国际化率15%,比上届提高6个百分点。     无论是热闹的线下展览,还是精彩的“云上服贸会”,都不会缺少知识产权和创新元素。走进泰国展台,映入眼帘的是泰国企业主创或参与创作的电影、动漫、电子游戏作品。“提起泰国,很多人能想到的只有饮食、旅游等元素。作为‘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我们希望通过服贸会的桥梁,让大家进一步了解泰国的娱乐文化服务产业,促进这一领域的贸易合作。”泰国商业部国际贸易促进厅有关负责人告诉本报记者。     同是“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阿塞拜疆,展区重点介绍了该国阿拉特自由经济区以及工业园区为投资者提供的优惠政策。“与今年的服贸会主题一样,发展数字经济是阿塞拜疆的重要目标之一。我们希望借助这个平台,在高科技、人工智能、电子商务领域找到新的合作伙伴。”阿塞拜疆驻华大使馆商务代表处首席顾问那杰克·哈利洛夫向本报记者说,目前已有华为等180余家中国企业在阿塞拜疆开展了不同领域的合作项目。     在爱尔兰展区,中欧地理标志协定所覆盖的产品登台亮相。“我们带来了9个品牌的爱尔兰威士忌和3款爱尔兰奶油利口酒,这是第一次在服贸会上以中欧地理标志合作的‘身份’对它们进行推广。”爱尔兰食品局驻华代表处专员吴静表示,中欧地理标志协定的签订提升了爱尔兰产品的品牌形象,对品牌发展帮助很大。 对于国内企业而言,服贸会同样是向全球展示自己的重要舞台。京津冀展区除了展示新技术新成就外,还以动态开放地图的方式,立体式展现了三地开放空间全貌,呈现了三地自贸试验区片区、综合保税区、开放功能园区等开放空间,预示着未来在全球高新技术领域合作的更多可能性。 “浙江服务 服务全球”,浙江省展示的机器人语言交互、无人机等新技术以及影视作品墙让人眼前一亮。浙江省副省长朱从玖表示,推动服务业开放和服务贸易发展是实现经济转型升级和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浙江将坚持开放强省鲜明导向,与境内外朋友携手深化重点领域合作,全力推进服务贸易创新发展。 数据显示,我国向全球提供知识密集型服务占比不断提高。今年以来,知识密集型服务在整个服务出口总额中所占比重已经超过一半,而个人文化和娱乐服务、电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知识产权使用费成为出口增长较快的领域,增长都在20%以上。 “保护网”越织越密 高水平开放进程永不止步 中 秋 团 圆     专利、商标、著作权……每个知识产权类型的背后,都有一套国际通行规则。随着服务全球化延伸,知识产权保护受到各界持续关注,也是此次服贸会多场论坛活动热议的话题。     “企业‘出海’主要面临两个方面的知识产权风险。一方面是被指侵犯他人知识产权,另一方面是没有及时保护自身知识产权从而失去权利。这都将严重阻碍企业的海外发展。”在涉外知识产权高端服务论坛上,中国贸促会专利商标事务所有限公司李渤建议,企业“走出去”首先要做好知识产权风险防范,同时应从研发阶段就进行专利布局,在专利实施阶段做好侵权监控及专利价值评估,保护好自身的知识产权。 中秋节 · 庆团圆 对于如何开展品牌的海外保护,南京华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战略发展部总经理朱孟达深有感触。在马德里国际商标体系推广研讨会上,他介绍,由于公司早期对商标保护工作缺乏长远规划,商标在国内外不断被他人抢注,后来公司快速梳理发展方向,全方位申请新标,才扭转了没有商标可用的尴尬局面。“马德里商标是开拓市场的通行证,我们要结合公司的战略发展,做到提前规划提前申请。” 奶黄中秋节 · 庆团圆心月饼 中国是知识产权国际规则的坚定维护者。目前,我国正在积极推进加入《工业品外观设计国际注册海牙协定》。世界知识产权组织中国办事处顾问吕国良介绍:“工业品外观设计保护适用于多种创新形式,在中国企业‘走出去’过程中发挥着重要支撑作用。海牙协定为外观设计的申请人提供了一套简单、快捷、经济的申请程序,加入海牙协定将有助于中国的创意、设计、技术更好地走出国门、走向世界。 中秋团圆宴 2021服贸会已经落幕,但是我国不断扩大高水平开放的进程永不止步。知识产权这把“金钥匙”,必将继续为服务贸易发展开拓新天地。 (摘自知识产权报) 孵创知识产权 4000-410-400

促进创新转化 规范运营环境(知识产权报)

促进创新转化 规范运营环境(知识产权报) 国家知识产权局首次就知识产权运营工作制定系统、全面的政策文件——     2021年上半年,全国专利转让许可质押次数达到22.7万次,较去年同比增长42.8%;全国专利商标质押融资金额达到1074亿元,同比增长25.9%。“十四五”开局之年,我国知识产权运营迎来“开门红”。     多年来,我国知识产权运营工作总体上不断发展,运营机制持续创新,体系建设加快推进,运营绩效逐步提升,社会各界参与的积极性越来越高。进入新发展阶段,这一工作如何进一步推进知识产权向现实生产力转化,更快促进我国核心竞争力的提升?不久前,国家知识产权局印发的《关于促进和规范知识产权运营工作的通知》(下称《通知》)指明了方向。 “这是国家知识产权局第一次就知识产权运营工作制定系统、全面的政策文件,对全系统开展相关工作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对有关运营活动也将产生广泛的引导作用。”国家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运用促进司有关负责人表示。                              突出转化实施导向      贴近生产生活的知识产权运营最具活力。中国科学院大连化学物理研究所(下称大连化物所)新一代氢燃料电池技术研发与应用团队针对氢能产业关键核心技术短板开展科研攻关,突破了氢燃料电池高性能催化剂、增强复合膜、高性能低铂膜电极等核心技术,并持续推进技术的转化应用。截至 2020 年底,大连化物所已转化实施绿色制氢及氢燃料电池技术专利20余件,通过技术转化实现合同收入逾1.5亿元,带动直接投资超过10亿元。今年上半年,该所与企业签订的专利许可合同额约2000万元,签订的技术开发合同额2000万余元。今年3月,国家知识产权局批复支持在大连市依托大连化物所等单位建设洁净能源知识产权运营中心,促进知识产权转移转化。 “大连化物所已开展氢燃料电池相关技术开发30年。最近十年,我们的工作不再局限于单纯地技术转让,而是全链条地开展知识产权运营工作,这对技术的保值增值、实现市场价值发挥了良好作用。”大连化物所知识产权办公室主任杜伟告诉本报记者,在她看来,知识产权运营的使命就是为产业服务,要以此为出发点,依托创新主体做好转化工作,方能贯通融合“创新链、产业链、资本链” 基于实践探索,《通知》明确了以转化实施为目标的知识产权运营导向,要求坚持市场主导,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厘清政府行为与市场行为,支持引导市场主体、创新主体在知识产权运营中真正发挥主体作用,通过改革创新、细化政策措施,激励产学研各方转化实施知识产权的积极性。 《通知》从完善激励、激发知识产权转移转化活力,分类指导、优化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供给,拓宽渠道、推进知识产权运营供需对接等多个方面对如何促进运营进行了部署。特别值得关注的是,《通知》进一步明确了融资、评估、转移对接等服务相互支撑、共推转化的关系,其共同功能是助推知识产权转化实施,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应协同提升相关服务能力。具体而言,《通知》要求提升知识产权融资服务能力,推动强化金融支持知识产权转化实施导向;提升知识产权评估服务能力,畅通知识产权的流转渠道;提升知识产权转让许可等对接过程中的专业服务能力,优化技术要素市场化配置。 “这是基于我国创新驱动发展的时代背景,针对知识产权本身的市场属性以及对创新发展的作用作出的科学部署。”江苏大学知识产权学院院长唐恒表示,由于知识产权的特殊属性,知识产权运营工作应围绕权利主体展开,以市场运用效果决定知识产权价值,从而有效激发市场的活力。 “规范”是《通知》中的又一关键词。为进一步提升规范管理水平,《通知》围绕完善知识产权运营环境、规范运行等方面作出多项部署。 在完善知识产权运营环境方面,《通知》要求加强知识产权交易信息监测和信用监管,提出健全知识产权运营领域信用监管机制,净化知识产权交易市场,加强信用信息共享和联合惩戒,加大知识产权交易运营信用监督力度;依规遏制明显不以保护创新为目的的专利申请权和专利权转让行为,打击不以使用为目的的恶意商标注册申请行为,严格交易标的和交易方背景审核,坚决堵住非法交易牟利的通道等。 在规范运行方面,《通知》要求加强知识产权运营平台管理。各级知识产权管理部门负责批设或推荐申报知识产权运营平台(中心)的日常监督工作,规范信息发布与融资投资服务行为,防范各类风险,强化运行情况监测,完善统筹协调。此外,《通知》进一步明确区域和产业知识产权运营中心定位,突出区域运营中心的地方服务功能,增强产业运营中心的行业特色服务和市场化服务能力。国家知识产权局要建立全面的绩效评价机制,进一步规范国家级知识产权运营平台(中心)名称和运行,根据实际运行情况进行动态调整。 《通知》还要求承担财政资金支持项目的试点地区,在规范、高效使用资金的基础上,进一步深化改革、加大政策创新力度,率先完成好各项任务要求。其他地区要结合实际情况,细化政策措施,促进当地创新主体、市场主体提升知识产权运营能力与效益。 “省级、市级知识产权局推进相应的机制构建和环境建设,承担平台(中心)建设任务、运营试点项目的地方负责相应管理责任。国家知识产权局负责全国范围内机制与环境构建,加强指导与协调,强化绩效管理。”国家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运用促进司有关负责人表示,知识产权运营的促进与规范存在必然联系。针对知识产权运营过程中存在的实际问题与困难,一方面,通过激发运营活力、提升服务供给水平、促进供需对接、完善各类服务机制,促进知识产权运营业态发展;另一方面,通过交易信息监测、强化信用监管、加强平台管理、严格资金监管,构建规范、公平的知识产权市场化运营环境。促进与规范是相互增强的正相关关系,需要统筹把握、协同发力。 “当前我国产业发展不均衡,卡脖子技术以及部分关键产业发展都需突出政府在供给侧方面的调节作用,因此政府必须要发挥引导、规范和监督的职能。”唐恒表示,《通知》内容既有中央相关部署的落实,将工作实践中的有益探索上升为政策举措,又整合梳理了相关资金管理规定,具有很强的操作性,将帮助各地进一步理清思路、明确目标,规范推进知识产权运营工作。 扫码关注我们 孵创知识产权 4000-410-400

一文看懂商标异议

一文看懂商标异议   不少人都知道,商标在被他人恶意抢注或者在他人注册与自身商标品牌很近似的情况下,防止自身品牌被山寨,维护品牌的权益,可以对该商标在初审公告期内提出商标异议申请。 今天,我们就来谈谈什么是商标异议。   《商标法》第三十三条规定:对初步审定公告的商标,自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在先权利人、利害关系人,可以向商标局提出异议。公告期满无异议的,予以核准注册,发给商标注册证,并予公告。 所以我们要明确的是,如果我们发现自身的商标被他人恶意抢注、山寨的情况下,异议是法律规定下的最有效的维权方法;一旦我们错失异议的机会,就意味着对方的侵权商标会被予以核准注册,给自身带来巨大的不便和损失,日后的维权成本也会增加。 那么我们该如何向商标局提出异议申请呢? 首先是异议所需要的材料: (1)商标异议申请书 (2)明确的异议理由、事实和法律依据,并附相关证据材料,异议理由书应有异议人的签字或加盖公章。 (3)被异议商标初步审定公告的复印件 (4)异议申请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 (5)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商标异议申请的,还须提交商标代理委托书 其中,最为关键的是明确的异议理由、事实和法律依据,还有相关的证据材料, 只要理由充分,证据确凿,那么是有很大的机会异议成功的。   其次是异议申请所需要的注意的细节 (1)异议人只能对在商标局官网的《商标公告》窗口上经初步审定的商标提出异  议; (2)异议人只能在异议期限内对经初步审定公告的商标提出异议。异议期为3个月,自被异议商标初步审定公告之日起计算,至注册公告的前一天;简单说就是在商标初步审定的公告期3个月内提出,一旦超过时间,将无法提出异议申请。 (3)异议人提出的异议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事实依据并有相应的证据支持。证据在提出异议申请时不能提交的,应当在异议申请书中声明,并应自提交异议申请之日起3个月内提交证据,这就意味着我们有三个月的时间准备证据材料; (4)异议期限的最后一天是法定假日的,可以顺延至假日后的第一个工作日。 (5)申请人向商标局提交异议申请的日期:直接递交的,以递交日为准;通过邮寄的,以寄出的邮戳日为准,邮戳日不清晰或者没有邮戳的,以商标局实际收到日为准;通过邮政企业以外的快递企业递交的,以快递企业收寄日为准,收寄日不明确的,以商标局实际收到日为准。但当事人能够提出实际收寄日证据的除外。 我们要如何发现自身的商标面临恶意抢注或山寨的情况呢?   在这里要明确一个事实,如果我们创作出了一个新的商标,一定要第一时间注册,获得商标所有权,这是最重要的确权方式,也可以有效避免恶意抢注的情况。而我们对商标的日常监测,其实是非常重要的维护手段。商标有效期是十年的时间,如果定期对商标注册情况进行监测的话,可以有效的发现和排除风险,一旦发现有恶意侵权的商标,就要对其进行重点关注,如果对方进入初审公告期,那么就可以对其提出异议申请了。 随着品牌价值的日益扩大,商标恶意抢注、傍名牌、搭便车的行为必定是时有发生的,为了维护好自身品牌的利益和形象,我们就需要维护好自身的知识产权权益,定时监测,及时维护,以此来保障我们的利益不受侵害。   扫码关注我们 孵创知识产权 4000-410-400

促进创新转化 规范运营环境(知识产权报)

公司名称或地址变了,要做商标变更吗?   随着公司发展进程日益的状大,对于公司的名称和地址,都会有发展需要的变更。那么当发生企业名称、地址变更时,忽视了依法办理上边变更手续的工作,会受到那些不必要的影响呢?   商标的有效期长达十年,所以,       商标注册成功申请只是商标运营的第一步,而对于商标平日的细节管理则决定了商标是否能够持久地运营下去,是一个需要我们关注的问题,今天我们就来谈谈商标变更的重要性比如一些商标的注册申请人因为自己的主体营业执照地址变更了,和商标证书上的注册地址不一致,没有及时的告知服务他们的代理商标注册机构,且没有及时的向商标局及时递交变更审查,往往会造成更加严重的损失     那么公司及商标注册人或地址变更不及时,会造成那些不利影响呢? 1、会影响商标权的授权与转让         《商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条规定,变更商标注册人名义、地址或者其他注册事项的,应当向商标局提交变更申请书。变更商标注册人名义的,还应当提交有关登记机关出具的变更证明文件。商标局核准的,发给商标注册人相应证明,并予以公告;不予核准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企业、个人对商标进行转让、授权时,商标局会核对商标注册的信息和营业执照的地址、名字是否一致,若被发现商标信息的企业名字、地址不一致,商标局会驳回申请,需要先做变更申请,才能办理商标转让、授权等手续。 SEP. 2.变更不及时会丧失驳回或答辩机会   根据现行《商标法》四十一条规定:注册商标变更注册人的名义、地址或者其他注册事项的,应当提出变更申请。      一般我们在商标的注册过程中,可能会有遭遇到商标注册驳回的情况需要答辩,若地址发生变更了,注册人无法收到商评委的通知,从而会失去复审或答辩的最好时机和机会,最终导致商标注册失败。 SEP.07 3、变更不及时商标有撤销的风险     《商标法》第四十九条规定:“商标注册人在使用注册商标的过程中,自行改变注册人名义、地址或者其他注册事项的,由地方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期满不改正的,由商标局撤销其注册的商标。”     商标局有关于商标撤三的规定,若商标局收到任何人提出改商标的三年未使用的申请撤销,会向商标注册人寄往通知书,而通知书收件地址是根据商标注册人提供的地址,若地址变更不及时或迁移,无法收到通知书,在举证期限,商标注册人无法提供商标的使用证据,商标局会将发文撤销该商标。         4、变更不及时影响商标质押审批     企业在办理招投标、银行、商标质押等业务时,也需要对商标注册信息进行审批,如果名称、地址信息等未及时更改,会造成资料信息不一致,影响后续的审批流程。   5.变更不及时影响平台或商城的入驻     入驻天猫、京东、苏宁、抖音、拼多多等电商平台都需要企业提供商标注册证书,平台会将商标信息和营业执照的名称、地址进行核对,如果信息不一致,是不能进驻商场或网络平台的,会影响后续推广。 SEP.  6.变更不及时影响商标后续办理续展        商标的使用期限为10年,10年期满需要及时办理续展,虽然商标续展可以与商标变更一起进行 ,但也意味着需要准备的信息越多,审批时间越长,从而增加了因信息错误而续展失败的风险 。 SEP.07 商标     是一个需要长期发展和关注的知识产权资产,需要注意的地方和商标使用的细节还有很多,往往一些商标权人的疏忽没有留意,就可能会导致辛勤经营多年的品牌,被人处心积虑轻松的取代夺走,导致价值几万、几十万甚至意向不大的损失。所以我们要一定要学会去如何好自己的商标权益,当注册商标变更注册人的名义、地址或者其他注册事项的,应当提出变更申请。 扫码关注我们 孵创知识产权 4000-410-400

《商标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七项误认的几种情形

SUM MER 《商标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七项误认的几种情形     《商标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七项规定:“带有欺骗性,容易使公众对商品的质量等特点或者产地产生误认的。     自2014年新商标法实施以来,国家知识产权局在商标注册审查中援引商标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七项条款驳回注册的商标越来越多,而对申请人而言,在无效宣告、不予注册复审案件中,继“兜底条款”《商标法》第十条第一款第八项之后     《商标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七项几乎成为每案必引用的条款。《商标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七项应该如何适用?是否真的具有兜底的万能作用,下文笔者将结合几个案例,对“产生误认”的几种常见情形进行梳理分析。                         一、商标所包含的企业名称与申请人名义存在实质性差异如:某某有限公司申请注册“某某学院”商标被驳回。“学院”主要指经国家批准具有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或不具备高等学历教育的专业技术学校、高等学校。                        二、申请人并非具有相应资质的学校,申请商标与申请人名义不符,申请商标的注册和使用易造成相关公众对商品来源产生误认。     除了“学院”,医院、集团、协会、银行等表示组织性质的词语,作为商标的组成部分,在申请人没有取得相应资质的情况下,均判定与申请人名义存在实质性差异,容易使相关公众对商品、服务来源产生误认,不得作为商标使用和注册。                             三、易使消费者对商品、服务的历史产生误认。老字号经过时间洗礼,往往是行业的精华所在。不少商家投机取巧,企图从商标入手,为自己的企业创造“悠久历史”。     《广告法》规定,广告中不能使用“国家级”、“最高”、“最佳”。同样,商标法也同样禁止此类过度宣传行为。                          四、易使消费者对商品的产地产生误认国名、县级以上行政区划、公众知晓的外国地名、地理标志作为商标构成要素时,一般通过《商标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二项、第十条第二款、第十六条严格限制,     除此之外,还要结合商品考虑标志本身是否易使消费者对商品的产地产生误认。                              五、商标含有他人姓名,容易使公众对商品来源产生误认。俗话说“360行,行行出状元”,每个行业都有精英,就商标而言,精英效应的往往会通过姓名商标折射到具体商标上。   如果未经本人允许,擅自把在某一领域具有一定知名度的人的姓名注册为商标,则容易使使公众对商品来源产生误认。                     《商标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七)项核心内容“误认”,究其根本原因,其实是要求申请商标申请者在选择商标标识时要实事求是,坚持诚实信用原则,避免故意或无意的利用标识本身,造成消费者误认的情况。 构成误认的倌形有很多,但远远沱有达成兜底的情况,拒绝申请人利用文字游戏,歉骗消费者的具体体现,其具体适用需要从社会公众的普遍认知水平,并结合具体商品、服务性质予以综合评价。

一文带你读懂撤销三年不使用商标

SUMMER 一文带你读懂撤销三年不使用商标 SUMMER 盛放的季节   随着商标注册量越来越大,很多人都面临着两种情况,第一种就是想注册的商标基本上都被注册完了,但是申请人却从来都没有在相关产品上使用相关商标;而第二种就是有人出于防御性目的,注册了多类别商标,部分类别闲置了几年之后,收到了撤销三年不使用的答辩通知。一旦出现这两种情况,我们就要好好了解一下什么是撤销三年不使用了。   首先是撤销三年不使用商标(以下简称撤三)到底是什么。   《商标法》第四十九条规定:没有正当理由,连续三年不使用的,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可以向商标局申请撤销该注册商标。 OURDREAM 商标作为一种社会资源   只有在日常生产经营活动中使用,才能发挥他的价值,而且商标的有效期长达十年,具有排他性,如果长期占着商标不去使用,是一种资源的浪费,也阻碍了想注册使用这个商标的人,这就是前文提到的第一种情况。基于这一点,商标法中给出了这条具体规定,目的就在于告诉公众一旦出现这种资源浪费的情况,任何人都可以进行撤销,这也是加强社会监督的体现。 SUMMER 盛放的季节 因此,如果一旦发现对方的商标注册公告后满三年内一直未使用,那么就可以根据商标法第四十九条进行撤三申请,一但商标局最终确认撤销权利,那么再去新申请,就有很大几率注册成功了。 那么,如果收到了撤三的通知,我们该如何应对呢 首先我们要有一个明确的概念,就是每个商标都会有自己的价值,既然已经注册成功了,那么就没有必要紧张,按照要求积极答辩就可以了。 人生有春,也有秋,有暖,也有寒,看过去,都是一样,不同的是心态。心态决定命运,方式决定生活,平常心里,笑看风云变幻,淡看冷暖无常,戏里戏外,做好自己,便可平凡里怒放,生出花香。你是独特一朵,世间不重复的一片叶子 SUMMER 答辩需要提供什么材料呢 1、发票 发票是最直接的证据,真实有效的商品销售发票或服务提供发票,可以有力地证明注册商标的使用情况。 2、合同或者协议 合同和协议是经济主体参与经济活动的重要凭证和依据,但是有些合同或者协议,并没有标注商标,不能作为有效使用证据。因此在订立合同、签订协议时一定要明确标注商标,最好能写上注册商标的名称和注册号,为商标的使用留下有效的证据。 3、广告 广告宣传是很多品牌都会实行的方式,可以提供广告截图,和广告商的合同等等,作为使用证据。 4、包装物 包装物包括商品包装物、服务用品包装物或容器等。单纯的包装物或容器由于难以确定其印制和使用的具体时间,因此还需要其它证据进行佐证。比如委托印刷时与印刷厂签订的合同等,合同要标明商标名称。 5、产品检验报告 由上级质量监督部门、行业协会等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商品品质的产品检验报告,其手续严格,报告各项内容标注清晰,是一种很好的商标使用证据。 另外要注意:   1、日常商标使用要规范,要与注册证上的商标标志一致   在商标使用过程中,不要随意改变商标。在实际使用过程中,如增加了图形或者英文要素,或者不完整的使用商标,都不能证明你所注册的商标在使用,很有可能导致商标被撤销。 2、自己不使用的商标,可以许可他人使用   商标是一种无形资产,可以转让,也可以许可他人使用。当权利人不打算使用已经注册成功的商标,可以将商标转让或者许可其他有需求的企业使用,比如商标授权合同等等,都可以作为证据。   如果说当你接到撤三通知的时候,证据准备的不充分,也不需要担心,只要在规定期限内,按照上述的要求,尽可能的准备即可,然后在准备证据的同时,新递交一个相同商标的注册申请。   总而言之,在如今商标资源日益丰富的时代,商标撤三渐渐变成了扫清障碍的手段,使用的场景和频率也越来越多,我们应该正确使用撤三、无效等正当手段,保护自身的合法利益,同时遇到相关问题的时候,不要担心,积极应对,必定会有好的结果。 孵创知识产权 孵创知识产权,为创业者而生。 公众号

扒一扒酒类商标上那些“潜规则”

扒一扒酒类商标上那些“潜规则” 2007年,一位工程师一时兴起在酒类商品上注册了“莫言醉”商标。2012年,作家莫言获得诺贝尔文学奖,“莫言醉”商标一夜之间暴涨千万身价,成为商标界一夜暴富的传奇。饮酒自古以来就是风雅之事,一个好的商标就是酒企打响市场的第一炮,如何创造并注册一个好的商标一直都是酒企生存发展的重点。 随着商标库基数的逐年攀升,商标注册越来越难,酒类商标更是难上就难,许多酒企申请注册了大量商标,但是能够顺利通过注册商标的寥寥无几,商标争端屡见不鲜,究其根源是不了解商标法,糊里糊涂的被酒类商标上的潜规则拒之门外。 (一) 含有“国”字的商标。很多酒企热衷于注册带有国字的商标,特别是以国字为开头的商标,即使屡战屡归纳了酒类商标上常见的几个误区,以供参考。败,也是初心不改。如至少有5家企业曾试图在酒类商品上注册“国曲”商标,但无一成功。其中审请人于2009年在第33类商品上提出注册“国麵”商标,经商标局审查予以驳回,申请人不服,提起驳回复审,至2014年,此案已经过商评委两次审理,法院四次判决,历时六年,最终该商标以违反《商标法》第十条第一款第(八)项被驳回而告终。 “国窖”等多个含有“国字”的商标已经获得注册多年,含有“国”字的商标究竟能否获得注册?一般来说,在酒类商品上,含有“国”字的商标可以获得注册,但应该受到严格的限制。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出台《含“中国”及首字为“国”字商标的审查审理标准》,要求对含有与我国国家名称相同或者近似文字的商标申请,以及首字为“国”字商标的商标申请,应当从严审查,慎之又慎。国企注册含有的国字的商标应该遵守以下四点 申请人主体资格应当是经国务院或其授权的机关批准设立的, 申请人名称应经名称登记管理机关依法登记; 申请商标与申请人企业名称或者该名称简称一致,简称是经国务院或其授权的机关批准; 申请商标与申请人主体之间具有紧密对应关系; 申请商标指定使用的商品或服务范围应与核定的经营范围相一致。 可见,国字开头的商标几乎成为国企的禁瘸。而一般民企注册此类商标至少要遵守:对“国+商标指定商品名称”作为商标申请,或者商标中含有“国+”商标指定商品名称"的,应予以驳回。 (二) 原产地名称。法国葡萄酒闻名世界,国内酒企注册了很多洋味十足的葡萄酒商标,其中不乏法国原产地名称。原产地名称是产源标志一一它证明商品源自于某特定地域或者是特定地域内的特定地区或者是特定地点。原产地名称的认定具有非常严格的要求,如法国就有成立了法国国家原产地名称局专门负责相关的认定、保护工作。   原产地名称注册为商标使用受到我国《商标法》的诸多限制:如原产地为中国相关公众中已成为公众知晓的外国地名,则违反了《商标法》第十条第二款;如果商品产源地并非该原产地,则容易使相关公众对商品的产地发生误认,则违反了《商标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七)项;如果该原产地已经在中国申请注册为地理标志,则违反了《商标法》 第十六条第一款。法国国家原产地名称局已经通过商评委无效宣告了近百个涉嫌盗用原产地名称的酒类商标。虽然部分原产地名称商标侥幸获得注册,甚至被使用多年,并具有一定知名度,但却最终难逃被无效宣告,多年的苦心经营毁于一旦的尴尬局面。 (三) 通用名称。我国的酒文化博大精深,酒的种类繁多,如曲酒、特曲、烧洒、一锅、酿、高粱酒、山楂酒、女儿红等等,有的名称代表酿造方法,有的则是表明了原料特点,还有的源于民俗、历史典故等。这些酒类名称虽然妇孺皆知,所有厂家都可以使用,但其作为酒商品上的通用名称是不能单独作为商标注册的,否则将违反《商标法》第十一条第一款第一款。这并未不意味着通用名称一定不能出现在酒类商标中,具有显著性的标志+通用名称是可以获得注册的,如“牛栏山二锅头”。 (四) 傍名牌。傍名牌、搭顺风车是许多小企业创业伊始的惯用套路,亦是商标管理工作难以清除的牛皮癣茅台”系酒上的公认的驰名商标,企图傍名牌、搭顺风车者趋之若鹜,各显神通,千奇百怪的“茅”商标曾出不穷。市场极为混乱。此类商标看似搭上便车,实则后患无穷。 (五) 缺乏显著性。而根据我国商标注册审查的标准,仅用常见的姓氏,以普通字体构成的商标,且指定使用于日 常生活用品或日常服务的,其姓氏不宜一家独占,视为缺乏显著特征,不具备商标的识别功能。县级以上行政区划中外知晓的外国地名产原地名称不宜注册。 孵创知识产权 孵创知识产权,为创业者而生。 公众号

浅谈商标申请那些事

浅谈商标申请那些事 自从我国加入WTO以后,对于知识产权行业来说是越来越重视,尤其是不断对商标申请价格的调整,以及对商标申请的流程简化,使申请人申请商标的成本不断降低,手续也越来越简洁,从而促使商标申请量逐年大幅度上升,2020年全国商标申请量在800余万件,由于申请量不断的扩大,从而也导致了商标申请的难度也在逐年递增,大量的新申请的商标不断被驳回,被驳回的理由一般为两种一种,一种为禁用条款的驳回,比如《商标法》的第十条、第十一条的禁用条款,另一种是《商标法》的第三十条以及三十一条,也就是近似条款,那我们怎么避开这些问题呢? 首先要懂得《商标法》的第十条、第十一条、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的内容,具体内容如下: 第十条 下列标志不得作为商标使用: (一)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名称、国旗、国徽、国歌、军旗、军徽、军歌、勋章等相同或者近似的,以及同中央国家机关的名称、标志、所在地特定地点的名称或者标志性建筑物的名称、图形相同的; (二)同外国的国家名称、国旗、国徽、军旗等相同或者近似的,但经该国政府同意的除外;      (三)同政府间国际组织的名称、旗帜、徽记等相同或者近似的,但经该组织同意或者不易误导公众的除外; (四)与表明实施控制、予以保证的官方标志、检验印记相同或者近似的,但经授权的除外 (五)同“红十字”、“红新月”的名称、标志相同或者近似的; (六)带有民族歧视性的; (七)带有欺骗性,容易使公众对商品的质量等特点或者产地产生误认的; (八)有害于社会主义道德风尚或者有其他不良影响的。 县级以上行政区划的地名或者公众知晓的外国地名,不得作为商标。但是,地名具有其他含义或者作为集体商标、证明商标组成部分的除外;已经注册的使用地名的商标继续有效。   第十一条 下列标志不得作为商标注册: (一)仅有本商品的通用名称、图形、型号的; (二)仅直接表示商品的质量、主要原料、功能、用途、重量、数量及其他特点的; (三)其他缺乏显著特征的。 前款所列标志经过使用取得显著特征,并便于识别的,可以作为商标注册。 SUMMER 第三十条 申请注册的商标,凡不符合本法有关规定或者同他人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已经注册的或者初步审定的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由商标局驳回申请,不予公告。   第三十一条 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商标注册申请人,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以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申请注册的,初步审定并公告申请在先的商标;同一天申请的,初步审定并公告使用在先的商标,驳回其他人的申请,不予公告。   其次要理解以上条款的具体含义,比如《商标法》第十条所说的,都是涉及到不良影响的条款,我们取名字的时候一定要避开这些条款所列的内容,第十一条所说的核心是缺乏显著性,比如科技、集团等等这些名词是没有显著性的,所以在起名的时候一定要考虑进去。   对于第三十条以及三十一条的理解与把握就要结合商标局出台的《商标审查及审理标准》来判断,只要我们能够按照以上所说的方法来正常申请商标,一般都是可以被商标局许可通过的。       当然 商标申请通过后,我们也要正确规范的使用商标,这样才能合法有效的保护我们自己的商标合法权利不受侵犯。同时也为咱们的知识产权大国,知识产权强国作出自己的应有贡献!

商标侵权的那些事

浅谈商标侵权的那些事 随着社会的高速发展,知识产权也越来越受到重视,而侵权和维权问题也日益突出。今天,笔者粗略整理了一番商标侵权行为的形态,看看什么是商标侵权。 一、未经商标注册人许可的行为: 1、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的,此种假冒注册商标的行为,推定足以导致相关公众发生混淆。 2、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比如说康师傅和康帅傅,虽然不一样,但是足以导致混淆,产生误导。 3、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需注意,善意销售者能证明该商品是自己合法取得,并能说明提供者,不承担赔偿责任。 4、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的。 5、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市场的,即反向假冒。 6、故意为侵犯他人商标专用权行为提供便利条件,帮助他人实施侵犯商标专用权行为的,比如说在明知道他人在实施侵犯商标权的行为,但是仍然为其提供仓储、运输、邮寄、印刷、隐匿、经营场所、网络交易平台等(商标法实施条例第75条)。 二、其他商标侵权或类商标侵权:  1、将与他人注册商标相同或者相近似的文字作为企业的字号在相同或者类似商品上突出使用,容易使相关公众产生误认的(商标纠纷解释第一条第1项) 2、复制、摹仿、翻译他人注册的驰名商标或其主要部分在不相同或者不相类似商品上作为商标使用,误导公众,致使该驰名商标注册人的利益可能受到损害的(商标纠纷解释第一条第2项) 3、复制、摹仿、翻译他人未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或其主要部分,在相同或者类似商品上作为商标使用,容易导致混淆的(商标纠纷解释第2条) 4、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将与他人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标志作为商品名称或者商品装潢使用,误导公众的(商标法实施条例第76条) 5、将与他人注册商标相同或者相近似的文字注册为域名,并且通过该域名进行相关商品交易的电子商务,容易使相关公众产生误认的(商标纠纷解释第一条第2项) 值得注意的是,将与他人注册商标相同或者相近似的文字作为企业的字号在相同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的行为,《商标法》第58条和《商标纠纷解释》第一条第1项规定中依照是否突出使用进行定性,“突出使用”且容易导致相关公众混淆的,属于商标侵权行为;“未突出使用”,误导公众的,不正当竞争行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处理,这也正是许多看似侵权的行为被判定为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法条依据。 以上的类型基本上囊括了所有侵犯商标权的行为,而一旦发现自己的合法商标收到非法侵权之后,就可以依据自身的知识产权请求权和损害赔偿请求权进行维权。知识产权请求权包括:请求停止侵害、销毁侵权物品、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等;损害赔偿请求权包括;侵权损害赔偿请求权、缔约过失损害赔偿请求权等。 在当前市场竞争日益激烈的环境下,许多人选择了非法获利的捷径,赚取更多的利益。而我们能做的,就是首先通过注册商标、申请专利、登记版权,来确保我们权利的合法性。不仅如此,我们也要懂一点法律知识,在受到侵权的情况下,沉着冷静,使用法律赋予的手段进行维权,以维护自身的合法利益。 扫码关注我们 孵创知识产权 4000-410-400

浅谈商标那些事

浅谈商标那些事 # 商标申请流程 # 随着全球经济的日益发展,我国的综合实力逐步增强,我国也变成了知识产权强国,由此越来越多的商标品牌涌入市场,有国内的、港澳台的,还有国际的,由此也带来了诸多的障碍,要想在市场上使用并且被保护,那么就需要对商标进行申请,取得合法的商标专用权。但是由于申请量过大,部分商标的申请会变成同一天,这就需要走同日申请流程,而这个同日申请流程中有一点就是提供商标在先的使用证据,那这个证据包括什么?怎么提供才算有效呢?在收到《同日申请的提供使用证据通知书》的时候要准备以下证据: 一 、申请日之前:所提供的所有证据必须在申请日之前的,如所提供的是申请日之后的使用证据,则不会认定有效。 二、尽量提供完整的合同,收据,发票等,以便形成有效的证据链,而且以上材料要充分体现商标图样 三 、可以提供一些报纸、期刊、杂志等:要求有清晰的刊号以及商标图样。 四、销售的网上截图以及链接,客户的评价等。 五、自己所生产买卖的产品,包括包装、说明书、画册、广告宣传单等 六、以上证据全部为原件,无法提供原件的要去公证处公证一下,声明与原件一致。 基本上这些就是所需提供的同日申请使用证据的材料,如果申请人没有留存这些证据的话,又想保留自己的商标,那就要需要与对方进行协商了,协商成功后,双方要把协商结果报送给商标局才能够有效。如果协商未果,那还可以参加网上同日申请的抽签流程。抽签之前要把所有的材料都留存好,以便网上抽签时候上传材料。 # 国际商标 # 那面对国际商标怎么办?国际商标在国内申请也是按照商标法执行的,也是要走同日申请的流程,只是国际商标注册时间不一样 有优先权日期  国际注册日期  国际通知日期   后期指定日期等,我们首先要从国际优先权日起判断,如果没有的话就看后期指定日期,后期指定日期也没有 那就要看国际注册日期了。 不管商标是遇到国内同日申请还是遇到国际同日申请,申请人自从准备商标申请的时候,申请人就要认真准备留存各种关于商标使用的证据,这些证据的留存可以尽力保护自己的商标在先使用权,在商标申请的时候可以起到很重要的作用。 # 商标合法权益 # 当自己的商标遇到在先权利障碍之时,也不要过于着急,可以通过撤销三年未使用、无效宣告等流程,把在先权利给去除,从而使自己的商标可以正常申请。然而在自己的商标被他人提出了商标异议、无效宣告、撤销三年未使用时,也不需要担心,只要不是恶意申请等行为,认真准备答辩材料,提出自己的有效真实使用证据等,还是可以维护好自己商标的在先合法权利的。 合理使用商标,合法申请商标是维护市场经济的必要手段,也是维护自己经济不受损失的方法,所以在商标使用的过程中也要做到规范使用已注册的商标,做到申请什么样,就使用什么样的商标样式,不能任意进行修改。否则在使用出现侵权问题,以至于造成经济损失。 # 商标市场 # 商标对于我国市场越来越重要,国家也在进一步规范商标市场行为,比如坚决清查知识产权代理公司囤积商标,杜绝社会上的恶意申请囤积商标等措施,同时也在加强对知识产权的保护。我们要为知识产权强国,知识产权大国作出自己的一份努力! 扫描关注我们、了解更多 孵创知识产权 4000-410-400

著作权登记常见问题答疑(上)

著作权登记常见问题答疑(上)  1、什么是作品? 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域内具有独创性并能以一定形式表现的智力劳动成果。  2、著作权是登记才享有的吗? 不是,著作权自作品创作完成之时自动产生,不需要履行法定手续。  3、那进行著作权登记的作用和意义在哪里? 从权利人的角度,希望通过作品登记,以确定作品样本,明确作品权属,方便将作品授权给他人使用,亦便于对侵权盗版者主张权利时举证;从使用人的角度看,如果有了著作权登记证书,则可以明确作品著作权权属问题,并可以减少著作权纠纷,减轻著作权侵权隐患;除此之外,登记证书还被用于公检法等司法机关、著作权及相关行政管理机关(如海关)备案证明、公司上市资本的证明、授权播放境外电影电视剧等作品对外付汇的证明文件。  4、广播体操属于作品吗? 不属于,竞技体育活动,不能体现文学艺术科学之美。  5、广告语可以作为文字作品登记吗? 不可以,文字作品一般指小说散文论文影视剧本等能形成完整文字叙述的作品,单纯词语或一句话是不构成文字作品的,是无法体现出文字作品的独创性和文字之美的。 6、微信表情包动画,按哪种作品类型登记?  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                            7、在微信朋友圈发布作品,是否视为发表? 根据该微信的功能来区分,是否针对不特定的多数人开放。 8、作品转让后,保护期限会发生改变吗? 不变。                                                                 9、合作作品登记,需要经过所有作者同意吗? 不需要,合作作品,仅转让、专有授权使用、出质融资必须经过多方同意。 10、作品样本可以提交U盘吗? 不可以,U盘不稳定,可以提交纸介质(A4纸打印件)或者电子介质(光盘),选择其一即可。 扫码关注我们 孵创知识产权 4000-410-400

商标申请注册流程

 商标申请注册流程   随着国家经济的发展,我们国家对知识产权的保护也越来越重视,其中对于商标来说尤为重要。据不完全统计2020年全年商标申请量为800万件左右,呈现了逐年增长的趋势,由此不难看出以后商标的申请是越来越有难度,近似商标也会越来越多,商标申请审查标准也会越来越严格。晚申请不如早申请,那么商标如何申请呢?下面我们就来说下商标申请的流程: 01 首先确定商标申请的主体,是选择公司还是个人?然后再确定商标的名称,是文字、英文、图形,还是以上所说的组合。还要确定下来申请的类别,也就是所说的商品或者服务项目。这些都定下来后就可以启动申请程序了,那怎么申请呢?我们可以选择两种方法: 一、自己申请,现在全国开了六家商标审查协作中心分别是北京、上海、广州、重庆、郑州、济南;可以去这些中心的受理大厅提交,也可以在各个地区指定的市场监管所开放的窗口提交; 二、找较为专业的代理机构提交。二者区别就是自己去申请比较麻烦,但是只需要缴纳一定的官费;找代理会比较轻松省事,不过需要给代理公司付一部分的代理服务的费用,各有利弊,这就由申请人自己决定了。 02 当商标申请材料都提交后,我们就可以等着商标局下受理通知书了,受理通知书下发后就等待商标的正式审核,商标法规定审限是九个月。由于现在一直在压缩审限,所以如不出意外的情况下商标审查结果会在四个月左右出结果,如没有问题,商标局会下发初步审定公告通知书,并且在商标局官网上公告三个月,三个月内无人提出异议则可以拿到商标注册证,如果有人提出异议,那么我们要积极地去答辩,争取商标获得注册的权利。如果商标申请被商标局驳回了,也不要放弃,我们可以走商标驳回复审的程序,来争取自己商标的权利,如果复审维持了之前的结果,还可以走诉讼的程序。 03 要注意的是商标注册前期就要梳理好自己商品或服务的对象,选好选全类别,不要只申请了眼前的类别,然后投入了生产中,后期增加了业务项目,然后再去申请增加类别的商标,到那时,自己的商标在这个类别上很有可能已经被他人在先申请了,以至于自己的商品或者服务无法使用这个商标,从而导致自己的经济利益受到严重侵害。 04 商标注册证书到手之后,一定要进行规范使用,千万不要不规范使用商标,不规范使用商标会给自己带来更多不必要的麻烦,在规范使用商标的过程中要存好使用证据,形成有效的、完整的证据链,以防他人对自己的商标提出无效宣告以及撤销三年未使用的行为,而且要关注商标的专用权期限,要防止商标过期无效。尽量在商标到期前一年续展了,在商标的使用过程中也要注意市场上是否有侵害自己商标的行为,如发现应该立刻向市场监管局举报,并且配合政府部门举证查处等,在维护自己商标的合法权益的同时,也为维护正常的市场经济秩序做出了贡献。 随着经济全球化的不断深入,世界在关注知识产权,国家在重视知识产权,作为我们个人来说更应该保护好自己的知识产权,这也是在为了自己的经济利益不受侵犯的同时,也为我国做一个知识产权强国作出了自己应有的贡献。 扫码关注我们 孵创知识产权   4000-410-400  

如何保护自己的商标合法权益

如何保护自己的商标合法权益 # 商标合法权益 # 随着经济的发展,知识产权越来越受到国家的重视,2020年全国商标申请量达到了800多万件,由于商标申请量每年在不断的增长,商标数据库在不断的增大,从而导致商标的驳回率显著上升,如果不能很好的保护自己已经拥有的商标,则会给自己带来巨大的经济损失,那怎样才能保护好自己已经拥有的商标呢?那就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一、不要以恶意行为去申请商标 现在国家正在严厉打击不以使用为目的的注册商标,所以建议申请人申请商标的时候不要攀附驰名、著名商标等,而且要注意申请的类别以及数量等,不要抱着打擦边球的态度去申请商标,更不要占有较大规模的商标资源而不去使用。 二、合理规范的使用商标 商标法保护的是商标局予以通过的商标,也就是说原标原样,在申请的时候是什么样的商标,那么保护的就是什么样的商标,在使用的过程中,不要随意更改商标的样子;也不要使用在除申请以外的商品上,举个例子:如果申请在15类乐器上面的商标,被商标局核准注册了,申请人却使用在了25类的服装上,显然这是无效的使用,更为严重的是,有可能会对25类上的他人的相同类似商标构成侵权,以此造成经济损失。 三、商标使用过程中要保存好使用证据 发票(在发票上要体现出完整的商标名字);合同(在合同上要体现出完整的商标名字);产品以及产品包装(在产品以及包装上要体现出完整的商标名字)以及相关的宣传使用证明文书(完整清晰的标明商标图样)等。 四、合理维护自己的商标合法权益 注意观察市场行为,自己的商标品牌是否存在被他人侵权的行为,如发现应该主动向当地市场监管部门投诉举报,避免自己的经济损失,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五、注意商标的时效性 商标专用期限是十年,宽展期是六个月,可以提前一年向商标局提交材料,进行商标续展,申请人应该注意自己的商标时效性以及自己所拥有的商标的状态,是否有效,是否自己的专用权稳定,是否被他人提了无效或者撤销三年未使用等信息。如出现此类问题,一定要认真对待,配合商标局积极答辩,把自己所留存的全部使用证据,尽量完整的提交给商标局,使其证据能够形成一个完整的证据链,以此来保护自己商标的合法的专用权。 商标对于企业来说是一个不可或缺的部分,只有保护好了商标的权利,才能维护好公司的合法权利以及经济利益,随着经济的发展,国家的壮大,知识产权在我国的地位显著提高,所以我们更要注重自己的知识产权意识,这样才能在国际化的市场上,立稳脚跟,保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  扫描关注我们、了解更多 孵创知识产权 4000-410-400

你不知道的知识产权

1、知识产权法 很多人听说过知识产权法这个称呼,而我国并不存在一部名称叫做《中华人民共和国知识产权法》的法律,所谓知识产权法,是一个法律学科概念或者知识产权系列法律规范的统称,包括著作权法、商标法、专利法等法律,以及相关的法规、规章。 知识产权,也称"知识所属权",指"权利人对其智力劳动所创作的成果和经营活动中的标记、信誉所依法享有的专有权利",一般只在有限时间内有效。人们的智力活动成果能否被承认为知识产权并受到保护,只能由本国的知识产权法律说了算。 2、知识产权保护什么? 知识产权分为两类,一类是著作权,也称为版权、文学产权;另一类是工业产权,也称为产业产权,比如专利权、商标权等。而这两类知识产权保护的对象都有一个共性,叫做非物质性,比如说智力成果,商誉等等。举个例子,作家李四出版了一本书,叫《无名》,那么李四的智力成果就是书中李四创作的内容,假设出版方发售后,王五买了一本《无名》,那王五则拥有这本书的所有权。如果某天,王五的朋友张三偷走了这本书,侵犯的是王五的所有权,不属于知识产权法保护的内容;如果张三将书中的内容盗印下来改名发在网上进行盈利,就构成了对李四著作权的侵犯,最高七年。这就是知识产权对于非物质性的保护体现。 3、有形体现无形 知识产权保护的“智力成果、商誉”等对象本身是看不见摸不着的,所以这些对象必须通过有形形式“体现”,只有用实体形式“固定”下来,才能成为知识产权法的保护对象,比如说书籍里我们看得见所写的内容,外观专利我们看得到形状和色彩,等等。 4、知识产权具有地域性 由于各国知识产权法所规定的权利类型和保护力度都是不同的(如美国等国承认的气味商标,在我国无法作为商标注册),因此除非有国际条约、双边或多边协定的特别规定,一国的知识产权无法在他国自动获得保护,因此,想要进入国际市场的企业家,要提前做好他国的知识产权保护。 5、知识产权具有严格的专有性 知识产权的特殊性在于,绝大部分的情况下它必须是公开透明的。比如,有人发明了一项技术并成功申请专利,这项专利技术只有运用到产品并进行销售,才能为专利权人带来经济效益,且产品销量越好专利权人获益越多。但是产品市场销路越大,意味着该专利“暴露”在越多人面前,被“盗版”的风险就越大。如果法律没有及时赋予专利权人对这项专利的“专有权属”,别人盗用无需承担任何法律后果,那么一旦其他产品也随意使用该技术,专利权人的经济权益也就无从保障了。 有一句话叫做“未经权利人许可,他人不得擅自使用”,所以无论是著作权、专利权或是商标权,它们都是通过法律的力量保护知识产权人的专有权益。 6、时限性 知识产权一旦超过法律规定的保护期限进入公共领域就不再受保护,人们无需经过知识产权人许可即可免费使用相关作品、技术等。我国现行立法的相关保护期限主要为:著作权50年,发明专利20年、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10年,商标有效期10年。但如果是人身性权利(作者署名权等)、非智力活动成果或非公开信息(商业秘密等)的话,其保护期则没有时间限制。因此,取得相应的权利之后,一定要注意到期的时间。 总的来说,知识产权与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随着社会的进步,我们必然有和知识产权打交道的时刻,所以,多一分了解,多一分准备,多一分收获。 扫码关注我们 孵创知识产权 4000-410-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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